國學《白發蒼蒼的“童生”》賞析
白發蒼蒼的“童生”
【點睛之筆】
童試也被稱為稱童子試,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
【經典解讀】
縣試在各縣內進行,由知縣進行主持。清朝時一般在每年的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后進入由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通過縣、府試的人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
清朝的院試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欽命的學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是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可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都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剛入學的生員。
生員在獲得“入學”的資格之后,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不過明清入官學基本上僅僅是一種形式,并沒有人對其傳授知識。入學后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鄉試。成績出色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是一種榮譽。
有很多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也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發蒼蒼仍稱“童生”。清道光年間,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