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中央官學機構——國子監》賞析
中央官學機構——國子監
【點睛之筆】
國子監是我國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學機構,是我國古代教育體系中的最高學府。
【經典解讀】
北京的國子監始建于元朝大德十年(1306),是我國元、明、清三代國家教育的最高行政機關和國立最高學府。國子監街是北京僅存的建有四座牌坊的古街,國子監整體建筑坐北朝南,中軸線上分布著集賢門、辟雍、太學門、彝(yí)倫堂、琉璃牌坊、敬一亭,東西兩側有四廳六堂,構成了傳統的對稱格局。
西晉武帝咸寧四年(278),設立國子學,設國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名,教導諸生,北齊時改名國子寺。隋文帝時,改寺為學,不久,廢國子學。隋煬帝即位后,改設國子監,又置祭酒。唐代沿襲此制,國子監下設國子、四門、太學、律算、書等六學,各學皆立博士,并設祭酒一員,掌監學之政,為皇太子講經。唐高宗龍朔元年(661),東都亦置監。一度改稱司成館或成均監。宋初承五代后周之制,設國子監,招收七品以上官員子弟為學生。端拱二年(989)時改國子監為國子學,淳化五年(994)依舊為監。慶歷四年(1044)建太學前,國子監系宋朝最高學府。但高、中級官員子弟坐監讀書,僅是掛名,數量既少,平日聽課者也不多。自設太學和其他各類學校后,國子監成為了掌管全國學校的總機構,武學、凡太學、國子學、小學、律學、州縣學等訓導學生、薦送學生應舉、修建校舍、繪圣賢像、畫三禮圖、建閣藏書、皇帝視察學校,皆屬其主持籌辦。
元豐改革官制前,國子監官員有判監事、直講、丞、主簿等。自元豐三年(1080)起,改設國子祭酒、丞、司業、學正、太學博士、學錄、主簿、律學博士、武學博士等官,監內分成三案,廚庫案管太學錢糧、頒發書籍條冊,學案管文、武學生公私試、上舍試、補試、發解試等升補、考選行藝,知雜案管監學雜務。各案設胥長、胥佐、貼書等官吏。國子監還設有書庫,用來刻印經史書籍,供朝廷索取、賜予以及本監出售之用。
南宋在國子監內專設“印文字所”,稱國子監所印書籍為“監本”,刻印精美。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陸續置國子監,設分司官,由朝廷執政、侍從等官迭互充任,職事頗簡,僅出納錢糧,實際成為士大夫的休養之所。
明朝由于首都向北遷移,所以在北京和南京都設有國子監,于是設在南京的國子監被稱為“南雍”或“南監”,而設在北京的國子監則被稱為“北雍”或“北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