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法不時尚-生活
其實,你時尚不時尚都得跟著向前走,就像主人牽著哈巴狗,鏈子攥在人家的手,走慢的為落伍,走快的為潮流。有誰敢說“我就不時尚”,那么我們就找出一幅他20年前的照片,看看他的發式,瞧瞧他的裝束,問問她當年用的化妝品,我們就知道時尚的力量有多強大了。
追逐時尚是每一個人都心甘情愿的欲望,時尚之所以強大,因為它不僅僅是穿衣戴帽,描眉畫眼,鞋高半寸,無領無袖,它還是我們的生存方式和生活狀態,是我們價值觀念的一種更新和變化。就像如今我們都用手機與他人交流,你還能狼毫蘸墨,宣紙上騰龍起鳳嗎?現代商業銀行大樓里的白領麗人,纖纖玉手點的是鼠標,敲的是鍵盤,你總不能穿著職業裝,還口中念念有詞,“三下五除二”,繼續撥弄著老祖宗使用過的大珠算盤吧。雖說放棄傳統不一定都是進步,但追逐時尚一定是與時俱進,況且也身不由己。
我們選擇時尚,有時不是圖的舒服、自在,而是贏得大眾的贊嘆、崇拜、追隨,即便我們不是參與者,但我們絕對是欣賞著、關注著。比如時尚的性感,如今就是女性的骨感了,說得白了一點,那是虐待自己后的“悲慘之狀”,可沒辦法,如今有幾個女人不想苗條。所以時尚這玩意幾乎就是展現給他人看的,于自己未必是身、心、靈的渴求。
我曾經有過一次較深的“不時尚體驗”。35年前,我在大興安嶺林區跟工人采伐過一次“過火林”,那里的工人上一次山就是個把月,住在地窨子里,這里是清一色的男人山頭兒,洗臉不洗臉,換不換衣服都沒人在意,誰怎么舒服,就怎么著,那里的時尚就是力氣。但準備下山回家時,這些漢子們開始了人體的清潔工程。半塊鏡子碴兒成了你照我也照的美容鏡。那么,如果就是一個人世界,我們還用得著梳洗打扮和記住這個夏季的流行色嗎?我看能找到吃的就行了,因為你那個時候全裸都不算“艷照”了。
可是在現代化的都市,人們可以拒絕思想,但不會放棄時尚;人們可以忽略健康,就是不舍棄時髦。老夫篡改一句“經典”,大眾對時尚的欲求是如此符合人性,缺失了它的人要么是超越了人性,要么是低于人性,誰是這兩者呢?一類是上帝,一類是傻子。
有些挑戰大眾的、顛覆時尚的“環保主義”者高擎“拒絕時尚”的旗幟,可是他萬萬沒有料到的是,時尚的粉絲們一下子又找到新的時尚,崇拜者、追隨者“如墻堵煙”,讓新的時尚又升上了天空。如今拒絕時尚都成了時尚,看來要做到不時尚就等著你一個人的世界吧,否則世上就是剩下了“一公一母”,時尚都不會死亡。
時尚是一種生活態度,人們總在試圖尋找著、證明著“我”的存在、“我”的差異,試圖尋找到時尚美的標準。可人們參照著的時尚標識不過是那一浪接著一浪的潮汐,哪個都不是頭兒,哪個也不是尾兒。起點本是追求美,但終點卻變成了頹廢、自虐,那就不玩兒時尚了,而是被時尚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