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逸事文言文翻譯及注釋 東坡逸事文言文啟示
【文言文】
東坡為①錢塘守時,民有訴扇肆②負(fù)債二萬者,逮至則曰:“天久③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償也。”公令④以扇二十來,就⑤判字筆隨意作⑥行、草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門,人竟以千錢取一扇,所持立盡。遂⑦悉償所⑧負(fù)。
【翻譯】
蘇軾擔(dān)任錢塘太守的時候,有一個百姓前來訴苦,說賣扇子的人欠了自己兩萬銀子,便抓來了那個賣扇子的人,賣扇子的悲傷地說:“長時間下雨,并且天氣一直嚴(yán)寒,有扇子又賣不出去,不是(我)不肯償還債務(wù)。”蘇軾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過來,便拿起桌上的辦案時所用的毛筆隨意地寫了行書,草書的字,并畫了枯木和竹石就交付給他。(賣扇子的人)剛剛出門,人們竟然用一千元錢買一把扇子,原本賣不出去的扇子全都賣光了。后來賣扇子的人也把所欠的錢全部還清了。
【注釋】
①為:擔(dān)任。
②肆:商店。
③雨:下雨,名作動用
④以:把
⑤判字筆:判案所用的毛筆。
⑥行、草:行書、草書
⑦悉:全部
⑧負(fù):欠。
【啟示】
1、盡可能發(fā)揮自己的特長,運(yùn)用自己的能力去幫助有困難的人。
2、做人要學(xué)會變通。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宋代文學(xué)家。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長子。嘉祐二年(1057年)進(jìn)士。累除中書舍人、翰林學(xué)士、端明殿學(xué)士、禮部尚書。曾通判杭州,知密州、徐州、湖州、穎州等。元豐三年(1080年)以謗新法貶謫黃州。后又貶謫惠州、儋州。宋徽宗立,赦還。卒于常州。追謚文忠。博學(xué)多才,善文,工詩詞,書畫俱佳。于詞“豪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題材豐富,意境開闊,突破晚唐五代和宋初以來“詞為艷科”的傳統(tǒng)樊籬,以詩為詞,開創(chuàng)豪放清曠一派,對后世產(chǎn)生巨大影響。有《東坡七集》《東坡詞》《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