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鼓曲
文藝審美分類創造·鼓曲
鼓曲是曲藝的組成部分,包括大鼓、漁鼓、 彈詞、 琴書、牌子曲、雜曲、走唱等曲種。鼓曲的特點在形式上是短小靈活,以唱為主,敘述故事比較靈活。
鼓曲是由民間發展來的。盡管流傳下來的唱詞中有些是文人編寫的,在發展過程中,鼓曲與“變文”相互影響,有時鼓曲還涂有宗教色彩。最主要的是,鼓曲是由民間的“秧歌”發展而來的。翟灝《通俗編》里說: “今有秧歌,本馌婦所唱也。” “馌婦”即往田里送飯的婦女。這里的“秧歌”泛指勞動時所唱的歌。黃芝岡《從秧歌到地方戲》中說: “秧歌是農人插秧,耕田,在田里相聚群唱或對唱、競唱的一種歌。如你愿更文雅一點,可稱它做農歌、田歌;但有時牧童放牛、村婦采茶、樵夫打柴、船夫蕩漿、漁夫撒網也相聚群唱或對唱、競唱,或獨唱這類的歌,因此,有些地方稱它做山歌、采茶歌,有些地方又稱它做樵歌、漁歌、船歌。”
唱詞是指“鼓曲”的文學底本。既有敘事性的唱詞,也有抒情性的唱詞。主要是以敘事的為主。一般唱詞主題單一、人物少、關系單純。要求作者排除枝蔓。思想深刻、反對浮淺,要求深入開掘、接觸生活的底蘊,內容充實,不能單薄,而且題材多樣;要求人物豐滿,集中筆墨塑造形象。要做到美學意義上的“以小見大”。生活是無比豐富紛繁的。但并非所有這一切都可以進入作品。要經過選擇,在“小”的題材事件中,應蘊含著深刻的思想內容與巨大的歷史感。反對無聊瑣碎。從生活到藝術,要有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加工過程。充分挖掘題材所包含的思想意義。達到“以小見大”的美學境界。
作為唱故事的“鼓曲”的現實意義在于下列幾個方面。由于鼓曲來自民間,它具有熱情謳歌古代的英雄豪杰、清官義仆的傳統。這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理想愿望的生動反映。因此,鼓曲在內容上富于豐富的人民性和強烈的戰斗性。這一點可以從歷代反動統治階級對它的仇恨中得到反證。清代有人指斥大鼓一類藝人,說它們的罪名是:“多演怪力亂神,供人捧腹, 似乎無害,然詞氣抑揚之間,但圖熱鬧,總以拜師學法,驅役鬼神,嘯聚山林,劫奪法場等為賢。”鼓曲各種不同的曲種基本形式相同,又因方音色彩的差別而各具特色,同秧歌和民歌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它們相互滲透,相互影響。因此鼓曲的各種曲種被稱為是人民自己的藝術。另外,從形式上看,鼓曲的句式、韻律及藝術特色也很有意義。鼓曲的各種藝術樣式、句式是文藝的形式樣式的源泉。李嘯侖說: “七字句無疑是從民歌來的。民歌采用七字句,為的是便于念誦……七字句到大鼓里來以后,最初還定很刻板的,通篇用整齊的七字句,后來由于大鼓的唱調逐漸改進,再加上大都是分上下句,……為了增加變化,遂由整齊的句子變為不整齊的句子。以七字句為主,依據內容的需要,把句子拉長了。”這只是一個例子。便于演唱、通俗易懂的鼓曲為廣大人民提供了審美對象。人民從中獲得了美感,又反過來促進了鼓曲的發展。主體與對象、欣賞者與欣賞對象在現實基礎上統一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