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施
【介紹】:
戰國時期的哲學家,名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宋國人。曾做過魏國的宰相。隨同魏惠王朝見齊威王,主張魏、齊會盟,互尊為王。還反對秦、韓等國攻打齊、荊。他是莊子的好友,常相辯論?!肚f子·天下》篇說:“惠施多方,其書五車”,說明他是一個知識非常淵博的辯者。他的著作都已失傳了?,F在研究他的思想主要是依據《莊子·天下》篇記載的“歷物十事”,即十個名辯命題,比較集中地反映了他的“合同異”的思想。《荀子》、《韓非子》、《呂氏春秋》等書中也有關于他的思想和事跡的資料。
惠施在哲學思想上提出“合同異”的命題。他說:“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莊子·天下》)。所謂“大同”,是指同類事物之“同”。“小同”,是指異類事物之“同”。而“大同”則有“小異”,“小同”則有“大異”。這種“同”與“異”的關系,稱之為“小同異”。同時認為萬物“畢同”就無“異”,“畢異”就無“同”,而這種“同”“異”與“小同異”不同,稱之為“大同異”。他的“合同異”的思想,實際上取消了“同”與“異”的差別而合異于同。還提出“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他所說的“至大”、“至小”,也就是“極大”、“極小”?!爸链蟆薄ⅰ爸列 倍际菬o限的,“至大”的“大一”是無限大,“至小”的“小一”是無限小。所謂“至大無外”,是對“有外”的否定,認為沒有什么東西不包括其中,它是“大”之極,是絕對的“大”,稱之為“大一”?!爸列o內”,是對“有內”的否定,指出沒有什么再比它小的東西存在,它是“小”之極,是絕對的“小”,稱之為“小一”。他把“至大”、“至小”都歸于絕對的“同一”。這就否認了“至大”到“至小”之間的一切差異。還提出“天與地卑,山與澤平”觀點,認為天地、山澤的差別是相對的,包含了對天和地、山和澤的高、下關系的概括,是普遍性的命題,否認了天和地、山和澤的差別的絕對性。認為“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意思是說,太陽剛升到了正中,馬上就斜了,萬物剛生長,隨即就死亡。反映了事物運動的連續性,說明中與斜、生與死的區別沒有絕對的界限。但沒有反映事物運動的間斷性,因而也就否認了事物質的規定性和相對穩定性。還認為“南方無窮而有窮”,這說明沒有絕對的“無窮”和“有窮”,“無窮”和“有窮”的差別也是相對的。“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边@就是說,天下的中央可以在任何地點,中央的確定是相對的?!敖袢者m越而昔來”,認為今、昔是相對的。相對于今日,昨日是昔。而今日相對于明日,今日將轉化為明日的昔。今、昔可以轉化,達到了對今、昔區別的否定。從否認事物差別的相對主義觀點出發,認為萬物無“同”、“異”的差別,是“一”,所以主張對萬物就應當同等看待,提出“泛愛萬物,天地一體”,并認為自己也是同天地萬物混為一體的。這種觀點,集中地反映了他的相對主義的思維方法,也是“合同異”觀點終極體現。
惠施的“合同異”的哲學思想,包含著樸素的辯證法思想,但又否認相對中包含絕對,過分地夸大事物的相對性,抹煞事物之間質的差別,結果導致了相對主義詭辯。他的思想對中國古代邏輯學的發展有一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