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戴望舒
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戴望舒
象征主義詩人,浙江杭縣人。曾出版《我的記憶》、 《望舒草》、 《望舒詩稿》、 《災難的歲月》四部詩集,被視為“現代派”詩的代表。在中國新詩史上, “現代派”詩形成于三十年代。1932年,施蟄存、杜衡、戴望舒負責編輯《現代》月刊,倡導象征主義的詩歌創作,嗣后戴望舒又創辦《新詩》雜志,把“現代派”這股詩潮推向頂峰,因此被看作這一詩壇的領袖。戴望舒的代表詩作《雨巷》,通過“我”在寂寥的雨巷中撐著油紙傘徬徨,心中渴望逢著一個“丁香一樣地結著愁怨的姑娘”的吟唱,以浮動朦朧的音樂暗示詩人迷離惆悵的心境,表現了象征主義蔑視格律而追求內在旋律的美學特點,由此獲得“雨巷詩人”的稱號。
戴望舒的《詩論》堪稱“現代派”詩的藝術綱領。它發表于1932年出版的《現代》雜志第二卷第一期上。全文共分十七條,是作者研究歐洲象征派詩人作品的札記。
在《詩論》中戴望舒認為詩的本質是主觀抒情的,而主觀抒情的中心問題即是詩的情緒。他說:“詩應當將自己的情緒表現出來,而使人感到一種東西,詩本身就象是一個生物,不是無生物。”他既強調詩的主觀性,認為它是發自靈魂深處的心靈的歌唱,又強調詩的抒情性,號召詩人調動一切藝術手段,使抽象的情緒為人感知。他重視情緒的創新,認為: “新的詩應該有新的情緒和表現這種情緒的形式”, “新詩最重要的是詩情上的變異”。他也重視想象的真實,認為: “詩是由真實經過想象而出來,不單是真實,亦不單是想象”,二者缺一不可。在詩的情緒和形式之間的關系問題上。他認為形式應該服從情緒。他所注重的是在情緒和感覺的總體里去尋求詩意的體驗,他說: “詩不是某一官感的享樂,而是全官感或超官感的東西”,“全官感”也是戴望舒詩歌藝術的一個突出特點。在他看來,詩歌的形式只是外表的裝飾, “不應該有只是炫奇的裝飾癖,那是不永存的”。 “倘把詩的情緒去適應呆滯的,表面的舊規律,就和把自己的足去穿別人的鞋子一樣。愚劣的人們削足適履,比較聰明一點的人選擇合腳的鞋子,但智者卻為自己制最合自己的腳的鞋子”。另外,對于詩歌形式的具體運用,他還有很多主張,如:“詩不能借重音樂,它應該去了音樂的成份”。 “詩的韻律不在字的抑揚頓挫上,而在詩的情緒的抑揚頓挫上,即在詩情的程度上”, “韻和整齊的字句會妨礙詩情,或使詩成為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