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井田制名稱的來歷》賞析
井田制名稱的來歷
【點睛之筆】
“井田”這個詞,最早見于《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夏朝已實行過井田制,商周兩代的井田制皆因夏而來。
【經典解讀】
所謂“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規劃、畝積和疆界的方塊田。長、寬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畝積為百畝,叫做一“夫”,即一個勞動力所能耕種的土地。井田規劃各地區不一致,有些地方采用十進制,有些地方則以九塊方田叫一“井”。因為把九塊方田擺在一起,恰好是一個“井”字形,所以有了“井田”這個詞。一井的面積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納九百個勞動力;一萬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納九萬個勞動力。
在井田的田與田、里與里、成與成、同與同之間,分別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suì)、溝、洫(xù)、澮(kuài);與渠道平行,還有縱橫的通行道,叫徑、畛、途、道。各種渠道的大小、深淺和通道的寬窄,都有一定的規格。
周朝施行的井田制,既是諸侯百官的俸祿等級單位,又是控制庶民的計算單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允許買賣,只能由同姓依照宗法關系去繼承。耕種井田的庶民也隨著土地同屬于領主階級所有,終生不得以離開土地,更不允許轉業。
據《左傳》記載,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正式廢除了井田制,進而承認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征稅。公元前548年,楚令尹子木整頓田制,視土地的高下肥瘠“量入修賦”,其后各國也紛紛效仿。本來這些改革的目的在于維護舊秩序,但卻事與愿違,在井田制上打開了一個缺口,而后,缺口接二連三地被打開,井田制的瓦解崩塌也就是必然的趨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