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孫數世同居》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子孫數世同居
【原典】
溫公①曰:“國家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②家,子孫數世至二百余口,猶同居共爨(cuàn)③,田園邸舍④所收及有官者俸祿,皆聚之一庫,計口日給餉。婚姻喪葬所費,皆有常數,分命子弟掌其事。”
【注釋】
①溫公:即司馬光(1019~1086)。注見“忤逆不怒”條。②李相昉:即李昉(925~996),注見“呵辱自隱”條。③爨(cuàn):燒火做飯。④邸舍:古代專指貨棧。
【譯文】
司馬光說:“國家的公卿官吏中,能夠繼承前輩的禮法,而長久昌盛不衰的,只有已故的丞相李昉家。李昉一家子孫幾代,共二百余人,至今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田地、菜園中所收成的東西以及為官之人的俸祿,都集中放在一座倉庫里,按人口計劃開支每日的生活費用。婚喪嫁娶的開支都有規定的數額,由兒孫們分別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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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李昉之子去世的時候,皇帝也說過類似的話:“帝甚悼之,謂宰相曰:國朝將相家能以聲名自立,不墜門閥,唯昉與曹彬家爾。”(《宋史·李昉傳》)從他們艷羨的口吻來看,李家無疑是值得效仿的模范。幾代同堂人口眾多的大家庭,在現今已經難覓蹤跡了,但是在過去卻是尋常得見的。只不過大多數是徒具形式,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僅有少數還能夠和睦共處,保持活力。李昉家正好是后者,且是其中的佼佼者,所以得到了上述諸人的衷心夸獎。大家族的養成,有著濃厚的時代色彩,也帶有強烈的政治意味。事實上,對于很多現代人來說,大家庭并非是最佳的選擇,但是在封建時代,上下和睦、兒孫滿堂的情景,卻是長期浸潤儒家文化之下的國人,特別推崇和孜孜以求的理想。大家庭是彼時人們生活的常態,生活在其中的人們,在享受家庭巨大資源的同時,也在忍受家庭帶來的限制。李昉家的特別之處或許在于,家庭成員的自由和限制比較均衡,好比帶著鐐銬跳舞,李家是跳得最好的那個,于是就成了那個時代的典范。然而話又說回來,李家模式即便再好,也仍然是那個時代的產物,放到當今就難免為人所詬病,而且也絕無實現的可能。“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畢竟社會變了,生活變了,思維變了,家庭的形式也變了。如果說過去的家庭存在形式,對當下還有價值的話,正在于其對“隋義”和“人倫”的肯定。在現代人的生活越來越散,家庭越來越小,個體歸屬越來越弱,情感色彩越來越淡之際,重溫大家庭,不為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