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3398】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賈康、蘇京春著,中信出版社,26萬字,2016年8月第1版,58元)
△共6章:[1]如何看待“中等收入陷阱”;[2]那些成功跨越“陷阱”的經濟體:英、德、美;[3]落入陷阱的前車之鑒;[4]中國已站在“陷阱”邊緣;[5]推向邊緣之力:嚴峻的時代元素與基本國情;[6]引領“新常態”和跨越“陷阱”之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〇一類是通過引領產業革命而主要靠技術硬實力和制度軟環境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英國和美國;另一類是通過后發“追趕——趕超”綜合升級而度過中等收入發展階段的日本和韓國。
〇“中等收入陷阱”所指是增長陷阱,即中等收入階段經濟增長停滯徘徊狀態,近五十年來僅有13個經濟體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分別為:以色列、日本、愛爾蘭、西班牙、中國香港、新加坡、葡萄牙,中國臺灣、毛里求斯、赤道幾內亞、韓國、希臘和波多黎各。
〇科技改變世界,美國改變科技。
〇正處于下中等收入階段的經濟體有49個,正處于上中等收入階段的經濟體有48個。
〇拉美地區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歷史制度遺留;種族多樣化;發展戰略失誤;政治動蕩不安;不當的福利趕超。
〇亞洲四小龍。“亞洲四小虎”: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
〇中國在人口紅利消失、勞動力成本上升、土地等自然資源稀缺性凸顯、常規投資活動邊際收益下降的過程中,依然具備了通過改革釋放制度供給紅利的巨大潛力。
〇中等收入陷阱與“修昔底德陷阱”、“福利陷阱”、“塔西佗陷阱”的關聯。
〇所謂“守正”,就是政府要想更好地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要充分認識、適應和尊重市場規律、對市場要懷有敬畏之心,使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人類歷史各經濟體長期實踐反復證明了的“共性”規律。所謂“出奇”,就是還必須充分認識和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必然要處理的特定“個性”,以成功的創新出奇制勝,在關于國情、階段、相關制約條件、發展機遇的通盤理解與判斷基礎上,不是簡單照搬他國的經驗和自己過去的經驗,而是建設性、創新性地打開“有效市場+有為和有限政府”合成的有效供給體系的潛能、潛力空間,在政府履行職能方面有意識地把“總量型”需求管理與“結構型”供給管理相結合,特別是把“理性供給管理”作為“十三五”時期中國經濟升級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組成部門。
〇建立土地流轉制度、培育人力資本、解除“金融抑制”、激發微觀經濟活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2018年1月29日晚11:15閱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