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與意向
行為與意向
行為是所做的事——大家看得見的,意向是所存的心——大家看不見的。有時存心極佳,但所做的事,非獨受人譴責(zé),并且自覺慚愧。有時行動正當(dāng),但所存的心,非獨不合道德,并且邪惡異常。詩曰:
(一)
想要攙扶人,
反而將彼踏。
行為與意向,
往往不符合。
(二)
想要愚蒙人,
反而助彼“馭”。
行為與意向,
往往不符合。
下面幾個譬喻,皆言行為與意向不符:
(一)乞兒在路旁苦求行人“做做好事——給我?guī)讉€錢,買個大餅”。某少年人,將手中所有的一把銅板直向乞兒頭上擲過去。乞兒一躲,沒有被打中,落在地上的銅板,在十枚以上。他一一拾起來,口稱“謝謝”?,F(xiàn)在一個銅元,市價約三元,乞兒固然發(fā)了一筆大財;但是那個少年的意向,實在不良,他想要擊乞兒;不過他的行為——賜錢——似乎是合宜。
(二)鄉(xiāng)間兄妹兩人,共同搖自己家里的小船到外婆家去。傍晚回來的時候,途遇暴風(fēng)暴雨,船上的櫓斷了,同時哥哥墜入河中。兄妹兩人,都熟于水性,尤其是哥哥,所以他妹妹一點不恐懼。她見她的哥哥撲通撲通地泅近船旁時,即以竿子投入水中。不料她的估計不確,反將竿子打中了哥哥的頭部——他立時下沉,溺死了!這是存心良善而行動錯誤的比喻。
原載一九四四年七月十八日《新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