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城鎮化質量研究:基于市民化角度
【4329】中國人口城鎮化質量研究:基于市民化角度
(王曉麗著,經濟科學出版社,20萬字,2018年4月第1版,40元)
7章:[1]緒論;[2]中國人口城鎮化發展的特殊性;[3]鄉——城流動人口市民化現狀分析;[4]鄉——城流動人口市民化指數測算;[5]影響鄉——城流動人口市民化的因素分析;[6]提高人口城鎮化質量對策及建議;[7]結語。
這本書從質與量相結合的角度,以流動人口社會融合理論為基礎,通過構建指標體系測算了我國及各省市城鎮化水平。測算結果表明較低的市民化程度拉低了城鎮化水平。針對低質量的城鎮化發展狀態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強專業技能培訓、搭建各種平臺促進流動人口市民化進而提升城鎮化質量的建議。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經歷了一次極速城鎮化過程,城鎮化水平由20%提高到50%用了30年時間,是歐美發達國家經歷時間的1/3。2016年,常住人口城鎮化水平為57.35%、7.93億人,其中鄉——城流動人口為3.47億人。
中國31個省(區、市)中,市民化程度較高的有3個省市是上海、北京、廣東,市民化綜合水平分別為0.543、0.531、0.514;市民化綜合水平較低的西藏、湖南、云南,整體市民化水平分別為0.414、0.428、0.432。
城市化是一種產業結構非農化轉變的過程;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就業人口職業結構非農化的過程;是由傳統的農業文明轉變為一種現代城市文明的過程;是對居民從思維方式、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價值觀念、文化素質等改善和提高的過程。總而言之,城市化是整個社會文明的提高和社會進步的過程。
從德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發達國家城鎮化發展的過程來看,城鎮化的發展是經濟、社會政策、產業等各方面與人口城鎮化互相促進、協調發展的過程。
依據人口城鎮化率的變動狀況,中國60年的城鎮化發展進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1949—1977年,中國城鎮化發展處于起步和停滯階段(7.97%);[2]1978—1995年,中國城鎮化發展處于復蘇階段(2.85%);[3]1996—2016年,中國城鎮化發展處于加快推進階段(3.62%)。
中國戶籍制度變遷:1.1958年以前,人口登記與統計,掌握全國人口及變動情況。人口自由流動,自由遷移;2.1958—1978年,履行以戶為單位的戶口登記,掌握人口變動情況;戶籍遷移、人口流動納入法制軌道,限制農村人口流動和遷移。限制鄉——城人口流動與遷移達到頂峰,戶口遷移受到嚴格控制;3.1978—2001年,戶籍限制逐步放松。半開放的人口流動與遷移,戶籍制度改革開始起步;4.2002年以來,推進大中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放寬農民進城條件,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居住證制度;城鄉一體化戶籍制度改革構建,居民自由遷徙過渡階段。
提高市民化能力:[1]加大人力資本投資,提升鄉——城流動人口發展能力;[2]逐步建立城鄉統一、公平競爭的勞動力市場,提高經濟獲得能力;[3]社會關系市民化。
提高市民化行為。促進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保障、教育保障、住房保障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