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尉繚子·武議(節選)》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尉繚子·武議(節選)》原文鑒賞
凡兵,不攻無過之城①,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②,臣妾人之子女③,此皆盜也。故兵者,所以誅暴亂、禁不義也。兵之所加者,農不離其田業,賈不離其肆宅④,士大夫不離其官府。由其武議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親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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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將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故兵者兇器也,爭者逆德也⑤,將者死官也⑥,故不得已而用之。無天于上,天地于下,無主于后⑦,無敵于前。一人之兵⑧,如狼如虎,如風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⑨天下皆驚。
【注釋】 ①過:過錯。 ②利:貪,掠。 ③臣妾:古代男奴叫臣,女奴叫妾。這里作動詞用:指奴役。 ④賈:商人。肆宅,店鋪。 ⑤逆德:違背道德。 ⑥死官:致人于死的官吏。 ⑦主:君主。 ⑧一人:指將領。 ⑨震震冥冥:形容軍隊行動既聲勢浩大又神秘莫測。
【今譯】 凡用兵,不攻沒有過錯的城,不殺沒有罪惡的人。殺害別人的父兄,掠奪別人的財物,奴役別人的子女,這都是強盜行徑。所以軍隊是用來討伐暴亂、禁止不義的。軍隊所到之處,農民不離開他們的田地,商人不離開他們的店鋪,官吏不離開他們的官府。由于將帥能正確掌握用武之道,所以不用動刀殺人就能使天下親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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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將領,應該上不受天時的制約,下不受地理的制約,中不受國君的制約。軍隊是殺人的兇器,戰爭是違背道德的行為,將領是致人于死的官吏,所以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用兵。(一旦用兵)那就上不顧忌天,下不顧忌地,后不顧忌國君,前不顧忌敵人。將領一人全權統帥大軍,象虎狼那樣兇猛,象暴風雨那樣迅疾,象雷霆那樣暴烈,聲勢浩大而又神秘莫測,使天下都感到震驚。
【總案】 本篇是論述用武之道的。所選兩節分別論述用兵的原則、目的和將帥的權威,議論精辟,語言流暢而有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