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不死-中國新傳說
石坂先生是一位巨富,他白手起家,掙得了數萬億日元的家產。可剛過花甲之年,他就被查出患了癌癥。
石坂先生的癌癥手術十分成功,醫生告訴他,雖然還有復發的可能,但是只要依靠藥物抑制就無大礙。
對此,石坂先生并不滿足,他想用活人的內臟器官來替換自己的!
于是,石坂先生開始四處尋找植物人,經過多次協商,終于以高額的補償金換回了一個植物人的身體。
就在這時,政府出面干涉了。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植物人仍是活著的人。因此,奪取他們的臟器,無異于殺人害命。所以,石坂先生的行為很可能構成殺人罪!
按照政府的要求,只有在拆除醫療器械之后,才能摘除植物人的臟器。但石坂先生不同意這一做法,繼而將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決的焦點集中在“若腦死亡不是生命的結束,那么,何種狀態才可稱為死亡”這一問題上,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論。
石坂先生仍然固執己見,認為靠機器維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認定為死人。
石坂先生對此事所持有的熱情令他的家人都感到吃驚。他已經上了年紀,即使接受了那種手術,恐怕也不會延壽多少年。并且,已決定隱居靜養的他,無論如何也不像對“生”有著如此強烈的渴望。
訴訟花費了相當長的時候,最終以石坂先生敗訴而告終。
司法界的結論,仍是依據常識,認為“靠醫療器械維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雖說是依靠醫療器械維持生命,但只要有一個細胞還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認為生命依舊存在。只有在拆除維持生命的醫療器械,所有細胞都死亡時,才可以稱其死亡并允許進行臟器移植……這就是判決書上寫著的最終結論。
審判剛剛結束,石坂先生便去世了,或許是癌細胞擴散所致。
沒承想,這事卻引發了小小的騷動。石坂先生的律師拿出石坂先生臨終時托付的文件,對給石坂先生下死亡定論的醫師提出死亡證明無效的起訴。
因為石坂先生在生前,將手術中摘除的一部分腫瘤細胞寄放在某研究所的儀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儀器,其功能就是維持細胞的生命力!
眾所周知,癌細胞不同于一般細胞,只要不斷汲取養分和氧氣,它就會無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說,它是長生不死的細胞!
律師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細胞還存活,石坂先生就沒有死亡。
按常理,石坂先生的確已經去世,但政府當初正是以“雖說是依靠醫療器械維持生命,但只要有一個細胞還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認為生命依舊存在”來答復石坂先生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認,石坂先生仍舊活著。
只要不拆除醫療器械,石坂先生的癌細胞就會永遠活著。并且,石坂先生在生前已經囑托家人不能拆除醫療器械。
那么,石坂先生為何要這樣做呢?
之后,石坂先生的家人看了他的“遺書”,才恍然大悟。
石坂先生并不是對“生”留戀不舍,而是為子孫后代設計了一步很巧妙的棋。只要石坂先生一直“活下去”,他的巨額財富將永遠得到保障,他的家人就不必繳納一分一厘的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