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自擔承諾書 「大邑鶴鳴山」 7.1 再當一
1.本聲明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或組織者或領隊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戶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連帶法律責任等,讓戶外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
2.活動中,對于違犯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或其它違法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本聲明范圍內,相應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承擔。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監護人陪同參加,代替未成年人行駛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旦簽署本免責聲明,均視為您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聲明的全部條款。
4.本聲明一旦簽署,您就放棄了向活動發起者和其他參加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連帶法律責任。
二、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此次活動且簽署本聲明系本人真實意思表示,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系人,并非職業的領隊、向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曉他和同行的成員可能并沒有參加過戶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曉他們并不能對我的安全負責。
三、關于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條款內容
1.本次活動為非商業活動,非旅行社組團旅游,也非贏利性質的自助游活動;是屬于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活動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愿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費用自理、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發起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愿參與者,對其他參與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于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重大事項及遭遇的不可抗力尚需參與者共同商定;活動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與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戶外運動不同于常規的旅游活動,采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游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活動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報名前,我已閱讀活動內容和《戶外活動免責聲明》的全部條款,并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活動計劃和《戶外活動免責聲明》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的風險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因前述風險給我本人人身和財產造成了傷害,我自愿放棄對同行所有人主張權利并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存在他人的侵權行為,本人直接向行為人主張權利,請求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參加本次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徒步、登山、騎馬、攀巖、攀冰、滑雪、滑冰、溯溪、瀑降(溪降)、游泳、郊游、途中乘車、住宿(含露營)、就餐、球類以及身體活動和裝備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潛在危險,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的因素可能會造成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閑等活動也存在突發病、心臟病等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愿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活動中受到傷害或因自身疾病原因遭受不測,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所有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并且,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連帶法律責任。
4.本次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遇到包括在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襲擊及各種意外傷害,甚至死亡;我清楚地知曉活動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當我萬一遇到上述等傷害后,所有救援和醫療等全部費用我同意只在當日戶外保險已投保的保險范圍額度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活動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索賠;活動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連帶法律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并不僅限于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5.如果此活動往返是自駕或包車出行,同樣存在較大危險,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乘車或自駕;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范圍額度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如我是車主(或司機)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也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范圍額度內接受賠償;發起者和其它成員不承擔任何賠償和法律責任;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連帶法律責任。
6.在此我謹宣布我自己身體健康,充分具備參與本次活動的體能要求和精神狀況,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本次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心臟病、高血壓、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行。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7.當由于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連帶法律責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并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或救助我。
8.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我已經年滿18歲(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監護人陪同參加并在本聲明簽字確認),我已閱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此次戶外活動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于選擇和參加此次戶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對于參加本次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出現任何形式和性質的損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任何第三方戶外運動網站、組織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9.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聲明全部條款后,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后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本聲明將生效,也知曉本聲明同樣有效于我的繼承人、近親屬、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代為簽名者視為已溝通并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后果。
四、適用范圍
凡是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并完全接受本聲明條款;本聲明自集合報到簽字后開始生效,至活動結束返回下車地點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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