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伍教育整頓】簽訂“二項承諾” 落實“三個
我承諾:“堅決做到不利用本人的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不在本人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本人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
▲ 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楊威簽訂承諾書
▲ 公安民警簽訂的承諾書
4月24日,安鄉縣公安局全體民警莊重地在《安鄉縣公安局整治民警及其家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問題承諾書》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三個規定”)《安鄉縣公安局防止干預執法司法“三個規定”承諾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 安鄉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鄒威簽訂承諾書
▲ 安鄉縣公安局深柳鎮派出所所長譚建輝簽訂承諾書
▲ 安鄉縣公安局法制室主任楊復九簽訂承諾書
安鄉縣公安局聚焦“邊學、邊查、邊改” 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簽訂承諾書是安鄉縣公安局隊伍教育整頓查糾整改環節選定的自選動作。簽訂承諾書之前,為了促進查糾整改環節順利進行,不斷強化全體民警對“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的理解和執行,該局已采取多項舉措學習貫徹該政策。副縣長、公安局長羅立杰在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會議上對中層以上骨干和局領導開展了談心談話;召開全局查糾整改動員部署大會集中學習傳達,并開展集體談話。先前,安鄉縣公安局組織全局民警認真對照黨章黨規、警紀警規,全面檢點和審視自己,如實填報自查表,并提交了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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