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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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一
2、要求交班老師認真填寫交班記錄,接班老師認真檢查每一個幼兒的身體狀況,幼兒人數與交班記錄相符,方可簽上自己的名字,誰簽名誰負責,如接班人未簽名,發生事故由交班人負責。因此交班人應要求接班人在檢查幼兒身體后簽上自己名字方可離崗。
3、交班記錄內容如下:
(1)幼兒基本情況(人數、情緒及健康狀況、帶藥情況及對體弱兒照顧等)。
(2)幼兒進食情況、教育教學情況、活動情況。
(3)有無事故發生(包括小傷、破皮情況)。
(4)家長工作
4、無論任何情況,交接班程序不能簡化,交接班記錄不能漏寫或補寫。
5、交班時間:晚上7:30。由夜班保育員負責晚上工作,本班教師要對困難幼兒進行協助。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二
交接班是兩個運行班組的一個正常銜接,是上一個班全面詳盡地向下一個班交待與傳達生產狀況的一個很重要的環節,保證生產連續進行的一項重要制度。因此為了平穩、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規定。
小班(夜班)交接時間為8:00―8:30,若班車堵車或車維修等因素造成去各井場時間較晚,酌情掌握交接班時間。
1、在值班室進行工作交接并交接交接班記錄本上方所記載具體事宜。
2、在生產現場對生產狀況以及衛生進行確認與交接。
3、在庫房進行工具確認與交接。
雙方以在記錄本以及交接狀況表的簽字欄簽字認可為界,簽字確認后,代表交接班手續已履行完畢,之后雙方不得爭執。
1、當班人員在下班前應做好交班準備工作,將本班機器現狀、存在問題等狀況填寫到交接班記錄上。
2、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3、交班人員應將本班工作進行狀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向接班人員如實反映。
4、接班人員應認真閱讀交接本記錄本,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狀況。
5、交接班人員應明確回復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并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設備運行狀況。
6、交清本班設備運行狀況、存在問題及領導指示、注意事項等,確實不能在本班完成的工作,經上級領導核準同意后,方可移交給接班人員。
7、交接班人員務必應對應對口交接,同時認真檢查各種指示儀表,其顯示應正常。不許搞信用交接班。
8、接、交班人員根據劃分的區域共同到現場,巡視檢查設備有無異常狀況,檢查結果相互匯報。
9、交班人務必做到四不離崗:即接班人員不到不離崗;未交接清楚不離崗;凡本班發生的故障未處理好不離崗(上級領導同意除外);因交班不清楚,接班人不一樣意接班不離崗。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交班人負責。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三
(1)醫院工作人員著裝整齊,下班、就餐、開會應脫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進入食堂、圖書室、會議室、行政辦公室及其他公共場所。
(2)診療護理處置前后要洗手,必要時消毒液浸泡洗手。無菌操作時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及無菌技術操作規程,執行注射一人一針一管一使用,換藥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晨間護理濕式掃床一床一刷,床旁桌做到一桌一巾,體溫表使用前后分開浸泡消毒處理。
(3)常規器械消毒滅菌合格率100%,無菌持物鑷浸泡符合要求,消毒液每周更換2次,無菌持物鑷每周更換2次,注明更換日期、消毒液名稱和濃度。
(4)無菌物品均要寫明滅菌日期,有滅菌指示帶,滅菌有效期為7天。物品擺放有序,無過期物品。
(5)消毒用絡合碘(碘酊及酒精注明濃度)每周更換2次,消毒瓶應加蓋并每周消毒2次,無菌溶液注明開瓶時間及用法。
(6)治療室、換藥室區分有菌區和無菌區,無菌物品與污染物品分開放置,污物與垃圾分開。
(7)病室每天通風換氣,地面每日用濕拖把拖地二次,每周掃除一次,每周空氣消毒一次。治療室、產房、手術室、換藥室及重癥監護室每日空氣消毒一次,每季空氣細菌培養和監測一次。紫外線消毒要有時間登記與強度監測,監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超過1000小時要更換。
(9)便器每次用后消毒,消毒池加蓋,消毒液應保持有效濃度并有標牌。
(10)厭氧菌、綠膿桿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嚴密隔離,使用的器械、被服、房間進行嚴格終末處理,敷料進行焚燒。
(11)凡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使用后,必須進行毀形和無害處理。
(12)醫務人員及病人換下的臟被服應分別放入污物車并分開清洗消毒;凡出院、轉院、死亡病人床單應進行終末處理。
(13) 對麻醉機的螺旋管、呼吸氣囊、呼吸機導管、吸痰器、霧化器等,均應進行嚴格消毒滅菌處理。
(14)各種內窺鏡的清洗、消毒要徹底,并定期做細菌培養,接觸乙肝病人的內窺鏡應進行特殊處理。
(15) 門診應設傳染病隔離診室,一旦發現或疑有傳染病員應立即就地隔離,按傳染病報告程序上報。
7、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四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本車間參加班前會,待主任、班長布置完生產、安全經驗分享和其他工作后,立即正點上崗接班。在無規定的特殊情況下(不可抗拒力的影響、突然的發病等),接班超過交接班時間1小時,交班者連班,接班者按曠工處理。
2、接班時認真聽取交班人員的介紹,認真檢查與核對上一班設備運轉、潤滑、工具材料、衛生區域
、安全設施、值班記錄等情況。當具備接班條件時,接班者必須在記錄上簽字。
3、接班時,應對上一班生產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了解清楚,如接班不清,接班后發現問題,原則上,一律由接班者負責。
4、接班后,應對本崗位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迅速采取措施處理,在做好記錄的同時,及時向當班班長、主任及值班領導報告。
5、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接:
(1)區域衛生不符合本單位規定時;
(2)工器具、材料短缺原因不明時;
(3)上班出現的問題交待不清楚時;
(4)上一班中應落實處理的問題而沒落實處理時;
(5)原始記錄不清、不齊全、損壞嚴重、不完整時。
1、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所負責崗位和設備進行全面徹底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把隱患和問題留給下班,如確須延續到下一班處理的問題,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提請接班者注意,并積極提出處理意見。
2、交班前必須將區域衛生徹底清掃干凈,保持設備完好潤滑,保持設備儀表工器具材料完好整潔。
3、交班前應填寫好原始記錄,寫好交接班記錄。
4、交班者應為下班創造良好的生產條件,并向接班者如實介紹情況,交待注意事項,耐心回答接班者提出的問題。
5、交班時遇有事故發生,應暫停交接,先行處理事故,經協商同意可與接班者共同處理或交由接班者處理,一般情況下,因處理不及時發生的遺留問題,應由交班者自己處理,發生的加班不予承認。
6、當接班者未按規定時間接班時,交班者應繼續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直到接班者到崗接班為止。如若超過交接班時間1小時,交班者連班(按加班處理,加班費由扣罰接班人員工資支付)。
7、交班者必須做到“五交”:
(1)交產、質量、任務完成情況及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2)設備運轉情況;
(3)交工器具、儀表、材料、備品備件、鑰匙等;
(4)交生產操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上級指示和其它應注意的問題。
8、交班人員必需做到“八不走”:
(1)工作(生產)任務未完成不走;
(2)工作(生產)記錄、文件材料未整理、保存好不走;
(3)設備未擦干凈不走;
(4)工作場所未清掃不走;
(5)工器具未整理、清點不走;
(6)事故未查清楚不走;
(7)交接班未交清楚不走;
(8)需要執行特殊任務的不走。
做好“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現場及安全工作。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五
一、交班人員應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二、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班表擔任值班不得擅自調班或離崗。
三、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變電所,詳細了解變電所運行情景。
四、在交接班時間內,一般不可辦理工作票的許可或終結手續和一般倒閘操作。
五、交接班必須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三交接:圖板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六、交接班的資料一律以所填寫的交接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當遇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接清楚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資料,雙方都應負責。
七、下列情景不得進行交接班。
1、飲酒后的接班人員。
2、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倒閘操作。
3、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后勤管理處
xx年xx月xx日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六
第一條 運行交接班是指運行各崗位人員工作的移交和接替。風電場運行崗位的交接必須保證生產過程的連續性。
第二條 運行崗位的交接班必須做到嚴謹、周密、嚴肅認真、上下銜接。交接形式以書面文字為準,必要的口頭交代必須語言規范、清晰、明確。
第三條 交接班要求:
(一)交接班前各崗位人員要按檢查時間、線路、項目、標準進行檢查;
(二)交接班過程要做到交接雙方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三)交班前半小時、接班后15分鐘內一般不進行重大操作和辦理工作票,但異常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四)交接班的內容:
1.運行方式及方式變動情況;
2.現場作業及安全措施部署情況,重點核對接地裝置;
3.設備、系統缺陷和消缺情況;
4.全廠帶負荷情況、潮流分布、負荷預計;
5.所轄設備的運行狀況;
6.異常、事故及處理情況;
7.定期工作開展情況;
8.現場安全措施、運行方式與值班記錄、模擬圖的對應情況;
9.公用設施、臺帳、器具及文明衛生情況;
10.上級指示、命令、指導意見。
第四條 交班應做到:
(一)交清運行方式及注意事項;交清設備運行狀況和設備缺陷、異動情況;交清運行操作及檢修情況;
(二)對發生的缺陷按《設備缺陷管理標準》進行處理;
(三)對設備運行的各種情況進行準確、詳實、全面的記錄;
(四)對本班發生的異常情況按《運行分析管理標準》有關內容執行;
(五)做好管轄區域、設備監控裝置的衛生清潔工作;
(六)交清本班進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設備巡回檢查時發現的異常及處理情況;
(七)說明調度、上級的指示、命令及下發文件;
(八)對接班人員提出的疑問,交班人應做詳實的解答;
(九)對重要運行方式變更或設備缺陷、異動,交班人員應到現場向接班人員交接清楚。
第五條 接班應做到:
(一)接班前的檢查:查報表、日志記錄;查各表盤、監控畫面設備運行情況;接班時主要運行參數及現場實際設備運行情況;
(二)查管轄區域及表盤衛生應達到文明生產管理標準要求;清點公用材料、器具、圖紙、儀表、臺帳、鑰匙、備品等;
(三)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運行方式及注意事項清楚;設備缺陷及異常情況清楚;操作及檢修情況清楚;安全情況及預防措施清楚;現場設備及清潔情況清楚;
(四)對新投入運行的設備必須進行接班前檢查。
第六條 遇有以下情況不能交接班:
(一)當班發生的異常處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處理未告一段落時不交接;
(二)崗位不對口、精神狀態不好不交接;
(三)備用設備狀態不清楚不交接;
(四)設備維護及定期試驗未按規定執行不交接;
(五)調度及上級命令不明確不交接;
(六)記錄不全、不清不交接;
(七)工作票措施不清不交接;
(八)工作票終結后,安全措施無故不拆除不交接;
(九)設備運行參數異常、缺陷記錄不清不交接;
(十)崗位清掃不干凈不交接;
(十一)工器具不齊全不交接。
第七條 特殊情況下交接班的規定
(一)交接班時遇有重要操作或正在處理事故時,交班值長應領導全值人員繼續操作或處理事故,接班人員應協助交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理,并服從交班值長的指揮,直到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二)接班人員未按時到崗,交班人員應向值(班)長匯報,并繼續留下值班,直到有人接班,方可進行交接班。若接班值(班)未到,應由交班值(班)長召開接班班前會并接班。接班人員精神狀況不好,接班值(班)長必須找相應崗位人員代替,交班人員在代替人員到來之前不得交班。
第八條 交接班應正點進行,交接班以雙方在運行日志上簽字為準。自接班人員簽字時起,交班后運行工作的全部責任由接班人員負責。在未辦完交接手續前,交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第九條 班前會內容
(一)了解接班檢查情況,說明本值的特殊運行方式;
(二)設備、系統缺陷情況;
(三)針對設備存在的缺陷需做的事故預想,布置事故預案的`實施;
(四)核對說明本值的負荷預計;
(五)布置、說明本值的計劃工作及注意事項;
(六)布置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本班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
第十條 班后會內容
(一)總結本值的工作;
(二)總結異常情況的處理過程;
(三)總結現場操作情況;
(四)表揚好人好事,批評違章違紀;
(五)對于構成異常的差錯,組織分析,明確責任,總結教訓,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 交班班組管理流程
(一)交班前2小時對設備按巡回檢查路線進行全面巡回檢查;
(二)交班前1小時主值全面檢查監控畫面及各表盤參數;
(三)交班前30分鐘前應完成的工作:
1.值班員向值、班長匯報檢查情況;
2.各崗位按分工審查表單、各種臺帳,審查無誤后在規定位置簽字;
3.按各崗位專責分工,將各種公用材料、器具、圖紙、儀表、臺帳、鑰匙、備品等清點齊全;
4.填寫完畢運行日志,再發生的事件隨時填寫;
5.各崗位人員填寫值班日志、設備定期工作等臺帳,清掃專責區及表盤衛生;
6。核對模擬系統圖正確性。
(四)交班時應完成的工作:
1.向對應崗位的接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交代本崗位、本值(班)工作,尤其是運行方式變更、缺陷、工作票、操作票及其他異常情況。
2.得到接班人員準許,在運行日志上簽字,正式交班。
3.交班后進行班后會總結。本值(班)發生異常情況,如不能分析清楚,必須在交接班完成后,立即進行專題分析。較大的異常情況,風電場應立即組織分析。
第十二條 接班班組管理流程
(一)接班人員應統一服裝,提前25~30分鐘進入現場,由值、班長介紹生產情況及接班檢查的注意事項及重點項目。
(二)接班人員按巡回接班檢查分工進行接班檢查,檢查現場設備、控制室檢查監控及表盤運行參數、日志、表單記錄、管轄區域及表盤衛生,對應崗位進行交底。并由接班人員填寫接班前檢查表,填寫接班前發現主要問題一欄。
(三)班前會在接班前5分鐘由接班值、班長主持,各崗位匯報檢查情況。接班值、班長簡要交待運行方式、設備缺陷、重要操作、安全措施、事故預想、上級命令等。
(四)在無異常情況具備接班條件并接到值、班長接班命令后,方可進行接班。
(五)在運行日志上簽字,正式接班。
第十三條 交接班運行數據的分析規定
(一)運行人員應加強交接班運行數據的分析,接班人員應按各自崗位完成接班前檢查表的填寫,并按照參數合格范圍一欄的參考值分析有關設備參數是否在合格范圍內。如發現設備參數異常,應及時向值(班)長匯報。值(班)長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參數不超標。
(二)接班值(班)長在接班后應審核本班接班前檢查表,并對照上一值的接班前檢查表,進行數據分析,分析數據的準確性和異常變化,并記錄分析內容。
(三)運行主管應每天檢查分析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分析整理,形成專業分析報告。
第十四條 各風電場應加強交接班的動態檢查,制定相應的檢查、抽查考核制度,風電場必須每天抽查一次交接班質量并進行相應的考核。安全生產部對運行交接班管理工作應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七
一、交接班工作內容
1、交清本班生產運行及設備運轉情況。
2、交清生產報表、生產工具。
3、交清上級工作指令。
4、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崗。
2、交接班時,交接人員應全部到齊。
3、交接雙方共同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確認設備運轉正常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班人員任務
1、交班前,交班人員必須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2、交班前應整理好生產報表,運行記錄。
3、交班時,有責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問題。
4、發現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時,不得交接,并有責任堅守崗位,報告有關部門,等待處理。
5、接班人逾時不到,交班人有責任堅守崗位。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四、接班人員任務
1、接班人必須認真聽取交班人介紹情況,嚴格按交接內容逐項檢查。
2、交班人員提前離崗,接班人應及時記錄錄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絕接班,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五、特殊情況處理:
1、交接班時,突然發生事故或設備故障,應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應協助工作。待處理完畢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設備故障在短時間內難以解決的,應匯報有關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交班人是否可離崗。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八
交接班是兩個運行班組的一個正常銜接,是上一個班全面詳盡地向下一個班交待與傳達生產狀況的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因此為了平穩、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班組交接班管理制度》。
夜班交白班為早上的7:458:00點,白班交中班為下午的16:45:00,中班交夜班為凌晨的00:45:00。
1、主控崗位在乙炔主控室進行交接。
2、破碎崗位在主控室進行記錄與手電筒的交接,而后去現場進行確認與交接。
3、發生崗位在主控室進行記錄與對講機的交接,而后去現場發生樓與渣泵房進行確認與對接。
4、清凈崗位在主控室進行記錄交接與清凈配置房進行工具交接,而后到清凈現場進行確認交接。
5、班長崗位在主控室進行記錄交接,而后到現場進行確認對接。
雙方以在記錄本的簽字欄簽字認可為界,簽字確認后,代表交接班手續已履行完畢,之后雙方不得爭執。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工段,換好工作服,在班長的帶領下,認真檢查現場后進行交接班。
2、交班完畢的班長在班長的帶領下,參加班會后,講評當班生產任務完成的情況,處理完本班遺留的問題。
3、交工藝,當班人員應對管理范圍內的工藝現狀負責,交班時應保持正確的工藝流程,并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現在的乙炔流量是多少,電石庫存的情況,乙炔總管的壓力,各工藝參數的變化等指標與情況,一些關鍵閥門的開啟狀態等。
4、交設備,當班人員應嚴格按工藝操作規程和設備操作規程認真操作,對管轄范圍內的設備狀況負責,交班時應向接班人員移交完好的設備。交待所有動靜設備的現狀,尤其是大型設備的情況,如破碎機、渣泵輸送泵、發生器、水環壓縮機的完好情況。如遇檢修,則要講明檢修的部位與進度。
5、交衛生,當班人員應做好設備、管線、儀表、泵房、玻璃、主控室的清潔衛生,交班時交接清楚。
6、交工具,交接班時,工具應擺放整齊,無油污、無損壞、無遺失。
7、交記錄,交接班時,崗位運行記錄、工藝操作記錄、巡檢記錄、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等應真實、準確、整潔。
8、凡上述幾項不合格時,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并有權向工段反映。
9、傳達工段或分廠的指示與任務。
10、接班人員要認真開展班前會議,并做好記錄;交接人員也要認真開展班會總結會議。
(一)十交:
1、交本班生產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
2、交儀表、設備運行和使用情況。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預防措施和事故的處理情況。
4、交設備潤滑三級過濾和工具數量及缺損情況。
5、交工藝指標執行情況和為下一班的準備工作。
6、交原始記錄是否正確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產品質量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8、交上級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項。
9、交跑冒漏情況。
10、交崗位設備整潔和區域衛生情況。
(二)五不交
1、生產不正常、事故未處理完不交。
2、設備或工藝有問題,搞不清楚不交。
3、崗位衛生未搞好不交。
4、記錄不清、不齊、不準不交。
5、工段指定本班的任務未完成不交。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九
1、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經安裝調試后投入運行、工程完畢后的收據,都必須嚴格的履行交接手續。由公司機管人員、機操班長之間進行,平日分班作業進行交接由機操工之間進行。
2、機械設備無論是運行或停班,都必須認真的填寫機械履歷表,按要求說細填寫跟班記錄。
3、上一班操作人員向下一班接交人員應交清事項。
(1)機械的使用性能,隨機機械履歷書。
(2)運轉中會常遇見以的一般情況和應急措施。
(3)交工作任務施工生產應該注意的隱患事項。
(4)交工具資料和領用記錄。
4、當班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應排除后方能進行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5、設備內不潤滑、外不清潔、油量不足,不能進行交接。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十
一、值班醫師準入資格: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并在我院注冊的執業醫師(包括注冊的碩士、博士研究生)或具備執業醫師資格經科室業務考核合格的進修醫師。
二、臨床科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數可根據科室大小、床位多少由科室自行決定,可酌情增設二線值班。
三、各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隨意找人替班,特殊情況須經科主任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調換。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室住宿,護理人員呼叫時應立即前往診視病員,各級值班人員參與院內會診或手術時,必須向科室留守值班人員或值班護士說明去向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離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四、科室不得對各級值班醫師安排與其職責無關的工作,如遇特殊情況需抽調值班醫師做其他工作,須安排合適的醫師頂替其工作。
五、值班醫師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負責各項臨時醫療工作和病人的臨時處理,對急診入院病員及時檢查,書寫病歷并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理。如病人需搶救時,搶救結束后,值班醫生應按“搶救記錄”格式,在病程記錄中認真書寫搶救記錄。二線值班醫師應作好指導并親自參加危重病人搶救處置。
六、值班醫師在值班期間遇有疑難問題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認真執行上級醫師的指示,必要時應逐級請示,并將執行情況如實記錄在病歷中。
七、值班醫師每日在管床醫師下班前,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工作,交班時交接班醫師應巡視病室,了解危重病員情況,做好床前一對一交班。
八、管床醫師在下班前應將需值班醫師處理的有關事宜按科室交接班本要求記入科室交班本,值班醫師接班時應認真查看交班本并簽字。
九、值班醫師應重點巡視新病人、危重病人、手術病人及手術后三天之內的病人,處理病人后,應將處理情況記入該病人的病程記錄中,并在次日清晨交班時進行交班。特殊情況必須向上級醫師報告,同時向管床醫師交清危重病員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工作。
十、接班醫師應提前15分鐘到崗,因特殊原因不能準時接班者,應及時與交班醫師聯系,交班醫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在接班醫師未接班前離崗。
十一、科室每日晨8:00集體交接班,病房工作人員必須準時參加,由值班人員報告病區病員流動情況和新入院、危重、手術前后及特殊檢查的病員病情變化及尚待處理的工作,危重病員應進行床旁交班。
醫務處
20xx年4月20日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十一
1、交班人員應提前做好交班準備工作,如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可向鍋爐房管理人員匯報,但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2、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鍋爐房,聽取交班情況介紹,由交接班雙方共同按巡回檢查路線認真檢查,并將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入交接班記錄中,并由雙方簽字認可。
3、遇到時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進行交接班,必要時可報請鍋爐房管理人員協調解決,“五不交接”是:
(1)熱載體爐受熱面、附屬設備、安全附件、自控保護裝置、主要閥門管道等主要設備、部件出現導常情況時不進行交接班。
(2)溫度、壓力、液位及燃燒情況異常時不進行交接班。
(3)不交班給剛喝過酒的司爐工和無證司爐工。
(4)正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接班。
(5)記錄不齊全、不正確,工具備件不齊全或出借手續不全不進行交接班。
4、交接班人員在交接班記錄中簽字后再發現的問題,原則上由接班人員負責。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十二
第一條 為及時發現生產作業場所的不安全因素,有效地制止違章違紀現象,避免或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安全,特建立安全值班制度。
第二條 基本生產車間、輔助生產性部門、分公司、公司等單位均應實行安全輪流值班制度。
第三條 安全值班應由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日。
第四條 值班時,值班人應佩戴“安全值班員”標志,并認真履行其職責與權限。
第五條 安全值班員的職責與權限
(一)值班員在本單位生產作業區域內巡回檢查,處理生產現場存在的不安全、不衛生、不文明因素,并將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大膽管理,做到“四勤”。即:“手勤”、“腿勤”、“眼勤”、“嘴勤’。
(二)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文明生產宣傳,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三)協助車間、班組搞好有關安全活動及“日查”、“周查”、“月查”工作。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事故隱患報告書”,并協助領導督促班組及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對單位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報公司。
(四)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不聽勸阻或屢教不改者,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處罰。
(五)對因違章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六)在安全生產受到嚴重威脅時,有權先令其停產,然后立即報告主管總經理,安全管理部門及單位負責人。
(七)安全值班員應每天填寫值班記錄,周末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六條 凡執行“兩班制”和“三班制”的生產班組和個人,都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
(一)帶班負責人交接
1、接班負責人在開工前應與交班負責人共同檢查本班次所用各種機床或熱力設備運轉情況、電器設備有無故障和不安全之處。
2、同時檢查各工序所有技術資料、圖紙、“五品四數”、加工材料、工具是否齊全,現場是否整潔衛生。
3、負責督促員工搞好交接班和日查工作。
4、交班負責人要在交接班簿上認真填寫當班情況,接班負責人如認為有必要時,亦應在交接班簿上記載清楚,然后雙方簽名。如交班中發現重要問題,應立即報告車間或值班人員處理。
(二)班組長交接
1、接班班組長在開工前應與交班班組長詳細檢查本班組所用各工序設備、電器運轉情況,但檢查前應注意是否有人在維修或操作。
2、負責查對本班組機床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各道工序的產品數,刀卡量具是否齊全符合標準。
(三)操作人員交接
1、接班人檢查本崗位機床運轉是否正常,有無故障和不安全之處,所需用的工具,量具是否良好,防護信號。保險裝置、電器是否靈敏可靠,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進行了清理。
2、交班人應將當班設備運轉,刀卡量具、電器設備、產品數量,操作中發生的事故或故障、文明衛生等情況,在交接班本上填寫清楚,向接班人做詳細交待,然后雙方簽名,如兩班操作人員不能當面交接時,則由交班人填寫交班記錄,接班人仔細查閱記錄。
3、對交接中所有的故障和問題,沒有排除解決和得到帶班負責人指令前,不得任意開工。
4、交班人因未交待清楚而使下班發生事故,應由上班交班、負責。接班人如疏忽大意,不詳細檢查而發生事故,則應由本人負責。
第七條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安全值班工作和交接班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向主管副總經理匯報。
交接班制度的十不交接篇十三
一、交接班人必須在工作場所進行。
二、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有關交班工作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0~20分鐘到班,接班人因幫未到班或遲到,交班人未經許可不得自行離開工作崗位或托人代替交班。
三、值班人不得上連班和隨意改變倒班秩序(特殊情況報上級批準方可執行)。
四、交班人必須將本班的運轉故障及處理經過等各項工作情況詳細向接班人介紹清楚,接班人應與交班人一道按《巡回檢查圖表》詳細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有無異狀,并檢查是否清潔。
五、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的一般故障應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應協助進行,處理完畢后進行交班。
六、交班人應將工具、配件和材料逐項向接班人交點,接班人要逐項點收。
七、接班人度為有不能接班的情形或交班人發現接班人帶有病容、酒醉或精神失常現象,均須請示上級處理好后方能交接班。
八、交接完畢,雙方應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后,交班人才能離開工作崗位,其所發生的一切問題應由接班人負責。
九、交接班要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