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條
日本帝國主義妄圖滅亡中國而提出的秘密條款。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日本帝國主義利用歐美各國無暇東顧之機,瘋狂加緊侵略中國,乘向德、奧宣戰之機派兵在山東半島登陸,奪取德國在山東的特權。接著在1915年1月18日向袁世凱提出了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并誘惑袁世凱,如接受“二十一條”日本將支持他復辟帝制。“二十一條”共分五號,主要內容是:(1)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特權,并加以擴大;(2)要求在東北的南半部和蒙古東部的土地租借權、居住權、工商經營權、建筑鐵路和開采礦山的獨占權;旅順、大連的租借期和南滿、安奉兩鐵路的租借期限,都延長到九十九年;(3)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4)中國沿海的港灣、島嶼,不得租借或讓與他國;(5)中國政府聘用日本人為政治、財政、軍事顧問;中國警政及兵工廠,由中日合辦;承認日本在武昌、九江、南昌、杭州、潮州間的鐵路建造權;允許日本在福建省有籌辦鐵路礦山、建筑海港、船廠的優先權等。這是日本帝國主義獨占中國,變中國為其殖民地的罪惡條件。經過幾個月的秘密談判,日本以最后通諜方式迫使袁世凱接受。袁世凱為了早日實現他復辟帝制的美夢,不顧全國人民的強烈反對,于5月9日答應日本,除第五號各條“容日后協商”外,其余各條全部接受。“二十一條”的談判和簽訂,激起全國人民的憤怒和反抗。由于廣大愛國人民的斗爭,使得二十一條未能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