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流派·后現代主義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流派·后現代主義
二十世紀中葉在美、法、英等國出現的文學思潮。“后現代主義”一詞是由西班牙的作家翁尼斯在1942年最先使用的。五十年代,黑山詩派的理論家查爾斯·奧爾生對“后現代主義”的特征作過歸納,即指出其有異于正統的現代主義,重視寫現代現世生活經驗,不廣征博引,隨意寫作,主張不講格律的“開放體”等。由于后現代主義傾向在詩歌、小說等創作實踐領域的表現是復雜多樣的,所以對后現代主義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總起來看, “后現代主義”是現代主義的自我否定,他們對現代主義那種閉塞視聽,僅把作品作為主觀意念、情緒的投影的理論和實踐,不以為然,在藝術上有無政府主義傾向,在創作中創造性想象占了主導地位,否認世界的可知性,他們要求一種能準確表現這個多變世界中人的地位的文學,主張無拘無束地虛構一切,作品比起現代主義來更有內容的不確定性,晦澀而極少現實意義。該派作品在內容上的隨意性、矛盾性、不連貫性,在非情節、非人物、非結構以及表示世界的不可解釋性等方面,甚至超過了正統的現代主義。因為很多正統的現代主義在怪誕離奇的情節、形式背后,還有一定的哲理意味,而后現代主義有時連人物的性別都交代不清,有時把幾種可能性并列起來,或者用互不相關的章節、片斷拼湊成小說,使所表現的生活具有明顯的荒誕性。例如貝克特、托馬斯·品欽的作品以及約翰遜的那種可以任意安排順序的活頁小說,都是體現后現代主義文學基本特征的典型代表。
對此,有的評論家稱后現代主義是在注重文學題材的社會性,是要回到更富有人性的文學。也有人認為,后現代主義正是現代主義合乎邏輯的發展,是它超越自己而走向自我否定的傾向的進一步發展,是與時代合拍的。還有的批評家把后現代主義視為一種通俗文藝形式,或說是現實主義的余波等等。“后現代主義”作為對六十年代以來歐美某些復雜的文藝傾向的理論概括,是需要我們有具體分析態度的,既要看到它與現代主義的聯系,又要看到它對現代主義有所揚棄;既要認識它與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思潮的聯系,更應確認其對現實主義的反動這一實質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