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同盟
簡稱民盟。愛國民主黨派之一。前身為統一建國同志會。1939年10月,在民主憲政運動中,國民參政會中的救國會、第三黨、中華職業教育社、鄉村建社學會、中國青年黨、中國國家社會黨的成員,及部分無黨派人士,為造成國共以外的“第三者”政治力量,發起組織統一建國同志會。皖南事變前后,國民黨頑固派加緊迫害共產黨和其他抗日黨派與進步人士,統一建國同志會為了存在和發展,決定進一步在原組織基礎上成立中國民主政團同盟(簡稱民盟)。1941年3月19日,民盟在重慶秘密開成立大會(10月10日公開宣布成立),通過《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政綱》、《敬告政府與國人》和《中國民主政團同盟簡章》,成立中央領導機構,推舉黃炎培(中華職業教育社領導人)為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不久,黃辭職,改由張瀾(當時是無黨派愛國民主人士)擔任主席。民盟中無黨派個人盟員人數極少;主要成員是上述六個黨派(1942年救國會入盟)。加入民盟的這些黨派成員有雙重黨籍,既是民盟盟員,又是原黨派成員。1944年9月,民盟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決定更名為中國民主同盟。其意義在于吸收無黨派人士以個人身份入盟,使民盟成為有黨派、無黨派廣大人士的同盟,擴大社會基礎,推動組織的發展。民盟在香港辦機關報《光明報》。
民盟的政治主張為抗日、民主、團結三大項,與共產黨抗日時期政治主張基本一致。1944年9月,共產黨在三屆三次國民參政會上提出廢除一黨專政成立民主聯合政府主張,民盟積極響應。在同年10月10日發表的《中國民主同盟對抗戰最后階段的政治主張》中,要求“立即結束一黨專政,建立各黨派之聯合政權,實行民主政治”。但對民主政治有其獨自的見解。1945年10月,民盟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一個建立民主國家的方案。這個方案是英美的議會政治與政黨政治,并以蘇聯的經濟民主充實英美的政治民主,創造中國的民主制度。它既否定了國民黨堅持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占統治地位、國民黨一黨獨裁的建國方案,又不同于共產黨的建立新民主主義國家的方案。在中國政治協商會議上,民盟與共產黨合作,同國民黨的獨裁內戰政策進行斗爭。會后,為維護政協決議,反對并拒絕出席國民黨單方面召開的國民大會和改組的政府;調解國共關系,反對內戰。
國民黨用分化和迫害手段破壞民盟。先拉攏青年黨、民社黨同民盟分裂。民盟將這兩個投靠國民黨、違反盟紀的政黨黨員開除出盟。國民黨毆打、暗殺民盟領導人多起,逮捕盟員數百人。并于1947年10月27日由國民政府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
11月5日,民盟總部宣告解散;盟員轉入地下斗爭。但中央常委沈鈞儒、章伯鈞及周新民等先后秘密離滬赴香港。于1948年1月5日至18日,在香港召開民盟一屆三中全會,會議發表一項緊急聲明:不接受1947年11月5日民盟總部解散和停止盟員政治活動的聲明;提出民盟的主張是聯共、反蔣、反美、反封建,放棄了第三條道路;恢復民盟總部,張瀾不能來港期間,主席一職暫由沈鈞儒、章伯鈞等中央常委輪流代理。一屆三中全會不但挽救了民盟的政治生命,而且在政治路線上發生了重要的轉折。1948年5月6日,與各民主黨派聯名通電全國,響應中共中央召開新政協的號召,在香港開展新政協運動。9月29日,推沈鈞儒、章伯鈞代表民盟赴東北解放區參加新政協籌備工作。1949年3月5日,民盟總部遷北平。6月15日,民盟推舉七人為代表參加新政協籌備會。次日《光明日報》在北平創刊,社長章伯鈞。1949年9月21日,民盟代表十六人、候補代表二人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民盟參加人民政府工作,張瀾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沈鈞儒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民盟公開宣告:接受共產黨領導,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自己的政治綱領。此后,重點聯系高校、科研方面的知識分子,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張瀾逝世后,1956年2月沈鈞儒任民盟中央委員會主席。1963年12月,楊明軒任中央委員會主席。1979年10月,民盟舉行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把工作著重點轉移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的軌道上。會上,史良當選為民盟中央委員會主席。1983年12月,民盟舉行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把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作為首要任務,充分發揮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黨的作用,為祖國的大團結大統一,為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為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斗。會上,史良繼續當選為民盟中央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