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繪畫語言
文藝審美分類創造·繪畫語言
繪畫是用筆、 刀等工具, 墨、 顏料等物質材料, 通過線條、 明暗和色彩等藝術語言創造視覺的藝術形象。繪畫語言是指上述傳達信息的物質載體。
繪畫語言通過色彩配合、 明暗變化、 線條或形式的節奏以及構圖的動作性或靜止性而具有巨大的情緒表現力。 而繪畫藝術語言中的情緒表現方面又是同它的造型方面不可分割地聯系著的。它借助線條、色彩和明暗這些基本描繪手段, 展示現實生活的豐富色彩。
單色線條和塊面是塑造形象的基本手段。 明暗關系是光線照射下呈現出來的, 光源強弱使物體顯示出不同的明暗變化, 而了解明暗規律對表現物體的體積感有重要作用。色彩則是構成繪畫的重要因素。作為繪畫語言之一,各種不同色往往給人以不同的感受, 如紅、 橙色給人溫暖、 熱烈的感覺, 被人們稱作暖色; 青、 綠色給人冷涼、 清靜的感覺, 被人們稱作冷色。 而色彩的運用, 也往往具有心理效應。所以繪畫尤其重于由各色的關系所產生的寒暖、 輕重、 動靜、 華素的感覺。
畫家的創作, 將色彩、 線條、明暗等形成空間的基本因素, 在互相發生關連時, 按一定形式法則組織安排在畫面上, 結構成為視覺形象, 并安排和處理人物的關系和位置, 把個別局部的形象構成藝術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