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身與物化
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身與物化
是《莊子》一書所反復闡明的一個物我交融的審美觀點。
《齊物論》說: “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 ” 《大宗師》說, “古之真人”,誠能冥真合道,忘我遺物, “凄然似秋,煖然似春,喜怒通四時,與物有宜而莫知其極”,完全與自然為一。《天道》篇說, “虛靜恬淡寂寞無為,萬物之本”,明此便可達到與天和,與人和, “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在《天地》、 《德充符》等篇中,也都發揮了“身與物化”的思想。特別是《齊物論》中莊周夢蝶的寓言,生動地描繪了“身與物化”的審美境界。 “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 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蝴蝶則必有分也。此之謂物化。”主體與對象,本來是區別著、對立著,由于主體的能動作用,使我與物融合化一, 我中有物,物中有我,不知何者為我,何者為物,人物界限泯滅,呈現著自由絕對的狀態。這種“身與物化”的狀態,正是一種審美自由境界。
如何能達到“身與物化”的審美自由境界呢? 《莊子》認為,第一,人是自然的一個部分,人與萬物在本質上是相通的。 這是“物化”基礎。第二、個體與自然、社會,不僅存在物質上的利害關系,同時也存在著精神上的審美關系,天地萬物、日月四時、人群社會等等,對于“我”來說,都可以成為一種審美對象。關鍵在于“我”能有一種審美態度——超越利害關系之上,與“物”建立起一種純粹的情感聯系。
《莊子》的“身與物化”的思想,在中國文藝批評史和美學史上產生了深遠影響,是體驗派、意象派美學論的先聲,是“意境”說的最早思想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