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酒不歡的漢朝人(上)
《無酒不歡的漢朝人(上)》
漢代是中國節日風俗的定型時期。很多節日與飲酒活動聯系緊密,如正旦、社日、上巳、夏至、伏日、重陽、冬至、臘日等,奠定了我國節日飲酒習俗的基礎。
漢武帝太初元年將正旦定為農歷正月初一,“正旦”為日之元、月之元、歲之元,故又稱為“三元”。正旦之日,皇帝要接受公、卿、大夫、百官的朝賀,并在太極殿大宴群臣,飲柏葉酒。民間也舉行隆重的慶祝活動,《四民月令》記載民間正旦日要祭祀祖先,然后“以次列坐于先祖之前,子婦孫曾各上椒酒于其家長,稱觴舉壽”。“椒酒”是用椒花浸泡制成的酒,椒花芬芳,寓意吉祥;“柏葉酒”概因柏葉長青,取其寓意長壽,所以正旦日多飲這兩種酒。
社日為祭祀土地神的節日,漢代分春秋兩祭,常于二月和八月舉行,社日祭祀的目的是“春以祈谷,秋以謝神”。漢代以農立國,農業是最重要的生產活動,所以社日是十分重要的節日。在節日當天,鄉鄰共同祭祀社神祈求豐年、獲得豐收后感謝社神,里中鄉民要互分自釀社酒,飲酒食肉,以示慶祝。
上巳起源于先秦時期的祓除活動,到漢代融入了祈福、踏青和宴飲等活動。上巳節通常在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巳日舉行,“官民皆潔于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為大潔”。漢武帝十分重視上巳,親自去霸上祓除,《漢書·外戚傳》記載“帝祓霸上還,過平陽主”。《后漢書·周舉傳》載大將軍梁商在上巳日,“商大會賓客,宴于洛水”,東漢杜篤《祓禊賦》“旨酒嘉肴,方丈盈前;浮棗絳水,酹酒醲川”,描述官僚貴族上巳日水濱飲宴的情景,上巳節成為漢代貴族郊外水邊飲酒的重要節日。
古人認為夏至日、冬至日都是“陰陽晷景長短之極”之日,特別夏至日是陰陽相爭的不吉之日,故要舉行祭祀活動以消災祈福。《四民月令·正月》記載:“命典饋釀春酒,必躬親挈敬,以供夏至至初伏之祀。”可見酒是夏至祭祀中的必備物品,而且要由家長親自釀造,以示虔誠。官員在夏至日、冬至日都要停止公務活動歸家休息。夏至日、冬至日活動類似正旦日有祭祀祖先、宴請鄰里等內容,需要準備大量飲酒。
整個西漢和東漢初,伏日和臘日都是并稱的,《漢書·楊惲傳》載“田家作苦,歲時伏臘,亨羊炰羔,斗酒自勞”,可見飲酒自勞已經是伏日與臘日的必有活動。到東漢時,人們認為“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認為“萬鬼行”的伏日不宜出行,要在家中祭祖以消災除難,保佑平安。臘日大約在“冬至后三戌,臘祭拜神”,距正旦日很近,也是家人團聚、祭祀祖先、吏民宴飲的節日。《續漢書·禮儀志中》曰“臘者,歲終大祭,縱吏民宴飲,非但迎氣,故但送不迎”,臘日宮廷要舉行大祀,并以酒肉犒勞百官和皇宮侍衛。民間百姓也要進行祭祖祀神、進酒尊長、宴請賓朋等活動,所有活動都離不開酒,所以臘日期間是每年用酒量最多的時期,要從十月開始準備所需的酒。
古人視“九”為“陽數”,九月初九,故稱“重陽”。重陽在我國歷史悠久,屈原《楚辭·遠游》篇中即有“集重陽入帝宮兮”之語。到漢代,重陽節的內容進一步豐富,有佩戴茱萸、登高、飲菊花酒等習俗。菊花酒釀自“菊華舒時,并採莖葉,雜黍米釀之,至來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飲焉”。傳說重陽飲菊花酒可消災辟邪,延年益壽。(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王 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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