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三省六部制”的具體內涵》賞析
“三省六部制”的具體內涵
【點睛之筆】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的是吏部、兵部、禮部、刑部、戶部、工部。
【經典解讀】
三省六部制是從西漢起長期發展而成的,到隋朝才正式確立,唐朝時得到了進一步完善,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
三省制中的尚書省形成于東漢(時稱尚書臺);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于三國時,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臺設三公、民曹、吏部曹、二千石曹、客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這是六部的前身。西晉時,有吏部、度支、殿中、田曹、五兵、左民六曹,屬尚書省。南北朝也有六部,但名稱因王朝而異。隋初六部名為吏部、度支、兵部、禮部、都官及工部。唐代改都官為刑部,改度支為戶部,遂成吏、禮、戶、刑、兵、工六部,統于尚書省。明代廢中書省,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成為主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各部均置尚書一人,總管本部政務,下設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作為尚書的副手。清代于天聰五年(1631)仿明制設六部,最初以貝勒總理各部部務,各設滿洲、蒙古及漢承政、啟心郎、參政、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1644),停貝勒總理部務;并把參政改為侍郎,承政為尚書,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啟心郎未變,至順治十五年(1658)截止。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學士兼管各部,尚書以下各官經常有增減。據光緒朝《歷代職官表》及《大清會典》記載,清代各部職官設有尚書、左右侍郎、員外郎、郎中、主事以及堂主事、筆帖式、司務、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職掌范圍與明朝大致相同,而各部下轄諸司及官屬則略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