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碑志不書名》譯文與賞析
碑志不書名
碑志不書名
【原文】
碑志[1]之作,本孝子慈孫欲以稱揚其父祖之功德,播之當時,而垂之后世[2],當直存其名字,無所避隱。然東漢諸銘,載其先代,多只書官。如《淳于長夏承碑》云,“東萊府君之孫,太尉掾之中子,右中郎將之弟”,《李翊碑》云,“牱太守曾孫,謁者孫,從事君元子”之類是也。自唐及本朝,名人文集所志,往往只稱君諱某字某,至于記序之文,亦然,王荊公為多,殆與求文揚名之旨為不相契[3]。東坡先生《送路都曹》詩,首言:“乖崖公在蜀,有錄事參軍老病廢事,公責之,遂求去,以詩留別,所謂‘秋光都似宦情薄,山色不如歸意濃’者。公驚謝之曰:‘吾過矣。同僚有詩人而吾不知。’因留而慰薦之。坡幼時聞父老言,恨不問其姓名。及守穎州,而都曹路君,以小疾求致仕,誦此語,留之不可,乃采前人意作詩送之。”其詩大略云:“結發空百戰,市人看先封。誰能搔白首,抱關望夕烽。”則路君之賢而不遇可知矣。然亦不書其名,使之少獲表見,又為可惜也!
【注釋】
[1]碑志:墓志碑。[2]垂之后世:名垂后世。[3]不相契:不符合。
【譯文】
墓志碑上的文字,本是孝子慈孫想要頌揚其父祖的功德,并能夠傳播一時且名垂于后世的,應當寫上名字,不該有什么避諱。然而東漢的墓志銘,記載前代人的功德事跡,大多數只寫了官位。比如《淳于長夏承碑》寫道:“東萊府君之孫,太尉掾之中子,右中郎將之弟。”《李翊碑》寫“牱太守曾孫,謁者孫,從事君元子”像這樣的都是。自唐朝到本朝以來,名人文集所記載的墓志銘,往往只稱君諱某字某,對于記載序言之類的文字,也是這樣,王安石寫過很多墓志銘,但和求文揚名的宗旨不相符合。在蘇東坡《送路都曹》詩的序言寫道:“乖崖公在四川時,有一位錄事參軍因為生病耽誤了公事,乖崖公指責了他,于是請求辭職,并寫詩一首作別,詩中說‘秋光都似宦情薄,山色不如歸意濃’。乖崖公驚嘆并且道歉說:‘是我的過錯,同僚之中有詩人而我卻不知道。’因此挽留并予以安慰推薦他。東坡小時候聽父老說起這件事,可惜沒有問他的姓名。等到東坡作潁州知州時,都曹的路君,因為得了小病請求辭職,吟誦了這首詩,東坡挽留他不成,路君乃采前人之意作詩送東坡。”其詩大略是:“結發空百戰,市人看先封。誰能搔白首,抱關望夕烽。”那么路君雖有才能但得不到施展才能的機會是可想而知的。然而也沒有寫他的名字,使人很少能了解他,又是一件可惜的事。
【評析】
作者在本文中講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東漢很多墓志銘并不寫上墓主的名字,從唐代以來的墓志、序言也是如此。這既與墓志“揚父祖之功德,播之當時而垂之后世”的宗旨相違背,也使很多人的事跡難以流傳下來。中國古代為了表示對父祖、師長、顯貴的尊敬,常常不直接提他們的名字,也不用他們名字中使用的字。這叫做“名諱”。比如司馬遷的父親叫司馬談,所以長長的《史記》中找不到一個“談”字,有一個人名叫“趙談”,司馬遷就把他改成了“趙通”。陸游《老學庵筆記》中記載,宋代田登做州官,自諱其名,州中皆謂“燈”為“火”。上元節放燈,州吏貼出榜文云:“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于是就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唐代詩人李賀之父名晉,“晉”與“進”同音,結果李賀一生不考進士。因為常需避諱,古人在小心謹慎之中總結了種種避諱方法:有的改用近義字詞來代替需要避諱的字,有時遇到要避諱的字時,在該字上少寫一筆,有的遇到要避諱的字時不填寫或者使用其他別字代替。嚴格來說,“名諱”是沒有任何實質意義的。避諱別人的名字并不等于心中真的尊敬他。在這方面,西方人的做法就比較好,他們用自己尊敬的人或者祖先的名字給孩子命名,讓他們的名字可以永遠流傳下去,才能真正達到“播之當時而垂之后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