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爾蘭,保爾作品分析
【介紹】:
法國著名詩人,前期象征主義*詩歌運動的“三杰”之一,象征派詩歌的一員主將。
詩人1844年3月30日生于法國東北部的麥茨城。當時,他的父親在一個工兵團任上尉副營長,在麥城駐防。其父退役后,全家于1851年遷巴黎。1862年入巴黎法學院。此時魏爾蘭開始荒疏學業,酗酒胡鬧。1864年詩人在“鷹與太陽”聯合保險公司工作。1865年開始在《藝術》雜志上發表詩作。后來在巴黎市政廳抄寫文件。因工作比較清閑,時常出入巴黎塞納河左岸拉丁區的文人聚集的咖啡館,結識了巴那斯派的首腦人物勒貢特·德·利爾,并成了利爾的信徒。1866年,巴那斯派出詩集《現代巴那斯》,其中收他的詩6首。同年,詩人自費印行了自己第一本詩集《土星人詩集》。這部詩集表現巴黎人的灰色生活和濃重的憂郁與頹廢的情調,說明他的詩風更接近波德萊爾*,具有象征派的氣質。1868年8月,詩人在布魯塞爾拜訪雨果,雨果當場朗誦了他的《土星人詩集》中的部分詩句,使詩人深受感動與鼓舞。1869年與瑪蒂爾德·莫泰訂婚。1870年出版的詩集《美好的歌》便是獻給他妻子的詩。雨果稱贊這部詩集“是一枚炮彈里的花朵”。同年,參加國民自衛軍,立志保衛新生的法蘭西共和國。1871年巴黎公社起義時,魏爾蘭參加了起義戰斗,并擔任公社新聞處主任。巴黎公社失敗后,在外地隱居幾個月后回巴黎,因涉嫌而被市政府解職。他的詩集《戰敗者》便是紀念巴黎公社和它的業績的。同年約見詩人蘭波*。后與妻子離異而與詩人蘭波同居,脫離了巴那斯派而轉向象征派。1874年發表代表作《無詞的浪漫曲》。1873年2月因開槍打傷蘭波,被比利時當局判兩年監禁。他與蘭波的同性戀終導致了一場喬治·桑-繆塞式的愛情悲劇。在獄中,他拋棄了“綠衣仙女”——苦艾酒,并信仰了天主教。出獄后,先后在幾個小城教書。1884年,詩人發表《被詛咒的詩人》,這一論著全面評介了蘭波、馬拉梅*、柯比埃爾和詩人自己等6位詩人,極大地推動了象征主義文學運動的進一步高漲。1885年詩人回巴黎。1886年魏爾蘭患關節積水癥。此后十年他在病痛中度過。這期間,他曾組織過星期三象征派詩人的聚會,1894年繼利爾之后他被選為新的“詩人之王”。1896年1月8日在巴黎病逝。
1882年出版的由九節四行詩構成的詩論《詩的藝術》中,詩人闡明了自己的詩歌主張。他認為詩應具有音樂性,即所謂“諸事皆可后,音樂最為先”;詩應具有明朗與朦朧相結合的風格特征,應是“面紗后面的眼睛、中午顫動的亮光、秋夜的繁星”;詩應拒絕理性主義,他曾聲言“快捉住雄辯,絞斷他的脖子”,他還呼吁詩韻要“通情近理”,不要將詩人束縛過死。《詩的藝術》實質是象征主義的文學宣言和創作綱領。
他的創作,是他藝術主張的不折不扣的實踐。魏爾蘭的詩表現了詩人在頹廢與淪落中的掙扎與痛苦。他善于創造詩的音樂效果,如在《布魯塞爾·木馬》一詩中,他讓tournez(旋轉)一詞均勻地出現八次,以增強聲音的和諧感;他的詩,善于用聲音的變化象征某種意象,如《土星人詩集》中的《秋夜》交替地使用鼻音,L和N的鼻音以及O的諧和音;實是傳達一種秋日的蕭瑟而悲涼的景象;他的詩很講究若明若暗的風格特色。所有這些,都顯示了象征主義文學的鮮明的藝術風格。除上述作品外,詩人還有詩集《游樂園》(1869)、《智慧集》(1881)、《愛情集》(1888)、《平行集》(1889)、《女人集》(1890)、《給她的歌》(1891)、《對伊人的禮贊》(1893)、《肉》(1896),詩與詩劇的雜集《今與昔》(188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