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經全集《估客偷金喻》譯文賞析
估客偷金喻
【原文】
昔有二估客[1],共行商賈。一賣真金,其第二者賣兜羅綿[2]。有他買真金者,燒而試之。第二估客便偷他被燒之金,用兜羅綿裹。時金熱故,燒綿都盡,情事既露,二事俱失。
如彼外道,偷取佛法,著己法中,妄稱己有,非是佛法。由是之故,燒滅外典,不行于世。如彼偷金,事情都現,亦復如是。
【注釋】
[1] 估客:即賈客、商人。
[2] 兜羅綿:兜羅,是樹的名稱,綿從樹果中生出來,亦即木綿。另外野蠶繭也叫兜羅綿。
【譯文】
從前有兩個商人在一起做買賣。一個人賣真金,另一個人賣兜羅綿。有一位顧客來買真金,把金子放在火上燒,來試測金子的純度。另一個商人就立即偷了這塊試燒的金子,包在兜羅綿里。因為當時金子燒得很熱,把綿燒盡了,偷金的事情也就敗露了,兩樣東西最后都失卻了。
這就好像那些外教徒,偷取了佛教的學說,放到自己的學說中,還謊說是自己的東西,并不是佛教的學說。因為害怕暴露,反而毀滅了外道的典籍,使它湮沒于世,沒有流傳下來。正像那個偷金的人,事情全敗露了,金、綿都失卻一樣。
【評析】
故事中的這個賣兜羅綿的商人,為了占點小便宜,居然用兜羅綿包灼熱的金子,自以為很聰明,卻沒想到灼熱的金子燒了自己的兜羅綿,損人害己,最后財物兩空。由此看來,做人還是要堂堂正正,千萬不要一時犯糊涂,干出違反道義的事情來。俗話說,“紙是包不住火的”,歪念和惡行終究不會長久,總有一天這些人會徹底地暴露并失敗的。所以我們做事時不要只想著從別人身上取得利益,因為結果可能會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得不償失啊!
故事征引
歪念招致的禍患
有一個人窮困潦倒,窮到連一張床都買不起,他家里也只有一張長凳。他每天晚上都在這張長凳上睡覺。周圍的人也一直很同情他,可是接觸時間久了,發現這個人不但窮,還很貪。所以,慢慢地別人也不怎么搭理他了。他自己也知道這個毛病不好,但就是改不了。
有一天,他突然想到佛祖了,就去面見佛祖,并向佛祖祈禱:“如果有一天我發財了,我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貪婪了。”
佛祖看他可憐,于是就遞給他一個錢袋子,說:“這個袋子里只有一個金幣,如果你把它拿出來以后,里面會再生一個金幣。但是有一個前提條件,當你想花錢的時候,必須把這個錢袋子扔掉,你才可以花錢。”
那個窮人聽后,高興極了,拿著錢袋迫不及待地跑回家了。他坐在那條凳子上,開始不斷地往外拿金幣,整整一個晚上他都沒有合眼,地上到處都是金幣。他想:“這一輩子就是什么也不做,這些錢也足夠我花了。就這樣,他整日整夜坐在那里往外拿錢,也顧不上吃飯。直到有一天他被餓的發暈時,他還是舍不得扔掉那個錢袋子,很快屋子里就裝滿了金幣。
可是他還是對自己說:“我現在還不能把袋子扔了,等到錢更多一些的時候再把袋子扔掉吧!”
到了最后,他虛弱得已經沒有把金幣從口袋里拿出來的力氣了,但他還是不肯把袋子扔掉,最后死在了錢袋旁邊,金幣把他的整個屋子都給撐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