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之未嘗形色》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受之未嘗形色
【原典】
韓魏公因諭①君子小人之際②,皆應以誠待之。但③知其小人,則淺與之接耳。凡人之于小人欺己處,覺必露其明以破之,公獨不然。明足以照小人之欺,然每受之,未嘗形色④也。
【注釋】
①諭:告訴,使人知道。②君子小人之際:與君子小人交往的時候。③但:只要。④形色:表現在臉色。
【譯文】
韓琦說,無論是君子還是小人,都應當以誠相待。只要知道他是小人,與他交往淺一點就行了。一般人遇到小人欺負自己的時候,只要察覺到了就一定會揭穿他,而韓琦卻不是這樣。他的賢明足可以認清小人的欺人行為,但是他每每遇到小人的欺負,都接受下來,從來不在臉上表現出不滿的情緒。
【延伸閱讀】
古語說“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意謂只要有足夠的誠意,他人就一定會受到感化,壞人會變得不壞,好人會變得更好。古代也有很多類似的故事,著名的如孟姜女哭長城、感天動地竇娥冤等。持上述觀念的人,大抵是孟子的“人性本善”的信徒。他們相信人本質上是好的,而社會上之所以存在那么多壞人,不是因為本質上有問題,而實在是他們的善心被蒙蔽了,所以當務之急就是要找回它,也就是孟子所說的求“放心”。韓琦大體也是信奉這樣的理論,所以他主張對所有的人都要以誠相待。當然這種“誠”是出于相信“人性本善”的友好,與不自欺的慎獨之“誠”不同,因為后者要求無差別的一致。然而身處復雜的社會,與諸色的人相處,要做到一視同仁,的確很難,似乎也不現實。
事實上,就韓琦來說,他也沒有完全貫徹。在他的眼中,小人和君子界限是涇渭分明的,應對君子和小人的態度也是判然清晰的。俗語有言“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莊子·山木》),雖然描述的是兩種人的交往特點,但也說明了君子一貫淡然的交際習慣,其中當然包括對待小人。但是韓琦與小人交往要淺的戒律,似乎在告訴人們,如果交往的是君子的話,則不妨深入些。因為前者可以減少麻煩,而后者卻能增加好處。兩相比較,韓琦對待小人實在算不得“誠”,他的處世態度中,有著明顯的功利的考量。他甚至還沒有如邵雍那樣,將小人視為君子的砥礪之器,而是首先采用回避的態度,回避不及才坦然承受之,他較之凡眾勝出的也僅在于他的忍耐力,至于如孔子所謂的“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的境界,則似乎還有不少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