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董仲舒災異對》譯文與賞析
董仲舒災異對
董仲舒災異對
【原文】
漢武帝建元六年,遼東高廟、長陵高園殿災,董仲舒[1]居家推說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2]竊其書奏之。上召視諸儒,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以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當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復言災異。此書傳所書。而《五行志》載其對曰:“漢當亡秦大敝[3]之后,承其下流。又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驕揚奢侈,恣睢者眾,故天災若語陛下,‘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園殿乃可’云爾。在外而不正者,雖貴如高廟,猶災燔之,況諸侯乎?在內不正者,雖貴如高園殿,猶災燔之,此天意也。”其后淮南、衡山王謀反,上思仲舒前言,使呂步舒持斧鋮[4]治淮南獄,以《春秋》誼顓斷[5]于外,不請。既還奏事,上皆是之。凡與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杰,皆以罪輕重受誅。二獄死者數萬人。嗚呼!以武帝之嗜殺,時臨御方數歲,可與為善,廟殿之災,豈無他說?而仲舒首勸其殺骨肉大臣,與平生學術大為乖剌[6],馴致數萬人之禍,皆此此啟之也。然則下吏幾死,蓋天所以激步舒云,使其就戮,非不幸也。
【注釋】
[1]董仲舒:是西漢一位與時俱進的思想家,儒學家,西漢時期著名的唯心主義哲學家和今文經學大師。[2]主父偃:漢朝官員。出身貧寒,早年學長短縱橫之術,后學《易》、《春秋》和百家之言。周游他國都沒有受到重用。到達長安之后,被劉徹任命為郎中。不久又遷為謁者、中郎、中大夫,一年中升遷四次,得到武帝的破格任用。[3]敝:疲憊,困乏,衰敗。[4]斧鋮:尚方寶劍。[5]顓(zhuān)斷:獨自決斷。顓,通“專”。[6]乖剌:違忤;不和諧。
【譯文】
漢武帝建元六年,遼東高祖廟和長陵(高祖陵)高園殿遭受了災難。董仲舒閑居在家,推測災難發生的原因,并將他的觀點寫在了草稿上并沒有上奏,不料主父偃偷走了這個草稿并將這個呈給了漢武帝。漢武帝召集朝中大臣把董仲舒的奏稿給他們看,董仲舒的弟子呂步舒不知是他師父寫的,認為這種觀點極其愚蠢。于是漢武帝下令逮捕董仲舒入獄并處以死罪。后來通過呂步舒從中斡旋,漢武帝才下詔赦免了他。從此以后董仲舒再也不敢談論災異了。這件事是《漢書·董仲舒傳》中的記載,而《漢書·五行志》中記載他的對策說:“漢朝是在秦亡并且殘破不堪的情形之下建立起來的,同時秦朝的一些弊端也被繼承下來了。又因為漢朝皇室中,兄弟、親戚、子女甚多并且關系緊密,驕奢跋扈,暴戾恣睢的人很多,因此天降災難像是在警告陛下說:‘不用太平時期的公正是治理不好天下的。在諸侯的親戚貴屬中挑出最專橫跋扈的人殺掉,就向我燒掉遼東的高廟一樣才可以。對待親近的大臣在國家中步入旁門左道,和那些手握重權不正直的人,要把他們殺掉,就像我燒掉高園殿一樣才行。’在外面不正直的人,即使是身份像高廟一樣的尊貴,也要把他燒毀,更何況是諸侯呢?在內不正直的人,即使是高貴得像高園殿一樣,也應該燒毀,這都是天意啊!”后來淮南王和衡山王謀反叛亂,此時漢武帝想起了董仲舒之前說的那些話,派呂步舒持尚方寶劍窮審淮南王案件,呂步舒以《春秋》上所說可專斷于外,沒有請示漢武帝就處置了謀反的諸侯及其從屬。處理一切事情之后才上奏漢武帝,武帝認為他處理得很好。凡是參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以及二千石官吏、豪杰之士,無論罪過輕重一律誅殺,兩個案子死者數萬人。哎呀!像漢武帝這樣大開殺戒,而他那時當皇帝不過才幾年,完全可以在這件事情上網開一面,遼東高廟、長陵高園殿的災難,難道就不會有其他的說法嗎?但是董仲舒首先勸漢武帝誅殺親密大臣,這與他平生的學術真正是背道而馳。導致數萬人被誅殺的大禍,都是由于他的這些言論引發的。然而他自己也被逮捕下獄,幾乎被處死,這大概是上天故意激勵呂步舒說的那幾句話。假使他被誅殺,也并非是不幸的事。
【評析】
董仲舒推測高廟和長陵高園殿發生災難是因為上天警告陛下“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的道理,并認為兄弟親戚骨肉大臣中,有驕揚奢侈,恣睢跋扈和貴而不正之人均應該殺掉,如同焚毀了高貴的高廟和長陵高園殿一樣。由此可以看出,董仲舒十分信仰災異與人事有天人感應。他認為災異是天之所命,是天意的表現。人君的行為失道,天以災異譴告、警懼。漢武帝之后竟然信任了董仲舒的災異之說,對叛亂之人大開殺戒,洪邁將“馴致數萬人之禍”歸咎于董仲舒對高廟災異的言論。洪邁在文章的最后引用呂步舒之言“使其就戮,非不幸也”,由此否定了董仲舒的災異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