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品分析
原名《生死不明的人(一譯《失蹤者》)。寫于1912-1914年,1927年出版,是奧地利表現主義*作家弗蘭茲·卡夫卡*的未竟長篇。
小說的主人公是一個十六歲的中學生卡爾·羅斯曼。卡爾·羅斯曼受一中年女仆誘惑,與其發生關系,使女仆生一私生子,家里知道后,將他趕出家門。卡爾·羅斯曼只得只身一人赴美流浪。船到紐約時,他為打抱不平事,招來麻煩,這時,一個自稱是他舅舅的人為他解了圍,并收養了他。卡爾在“舅父”家中過著十分優裕而豪華的生活,因為他“舅父”既是一個參議員,又是一位百萬富翁。可是,他在“舅父”家也呆不下去了。他因和“舅父”朋友的女兒嬉鬧,“舅父”便以行為不軌,將他逐出家門。卡爾在離開了“舅父”家后,結識了兩個流浪漢:德拉馬什和羅賓遜。這兩個流浪漢同卡爾一起遍游美國。他倆把卡爾的錢花個一干二凈,卡爾未出怨言,只是在兩個流浪漢偷了他父母的照片,他才憤然離開兩個流浪漢另尋生路。離開了兩個流浪漢后,卡爾遇見了一個好心腸的“西方大旅社”的女總廚師。總廚師介紹他去開電梯,可是干了不久,又因一點小事被解雇。卡爾來到市郊。在市郊,他因無證件,被警察追捕。這時德拉馬什出現,掩護了他,他又一次落到德拉馬什手中,萬般無奈只得當了德拉馬什和他的姘婦的仆人。后來某自然劇團招生,他應試被錄取,于是他和另一名被錄取者興高采烈地乘火車駛向理想的自然劇團。小說寫到這里未完。
《美國》是卡夫卡最早的一部長篇。它基本是現實主義的。卡夫卡自己就說這部小說是“對狄更斯的直接模仿”。小說的情節設計是較為真實可信的。特別是隨主人公的經歷,作者描寫了美國社會的貧富懸殊、勞資對立、工人罷工、黨派相爭等場景,其現實主義的質感,就更為明顯了。可是,即使如此,小說仍顯露了卡夫卡表現主義的重要端倪。小說寫了主人公異化和人性回歸的歷程;表現人的孤獨感、陌生感和無能為力感;表現迷蒙與幻覺(主人公在暗如黑夜的船艙內部,覺得四周有無數的通道和樓梯等幻覺),所有這些思想與藝術的特征,實屬表現主義的范疇與苑囿。
《美國》的表現主義諸因素,預示了世界文壇一個表現主義大作家即將誕生的訊息。這大約正是《美國》這部長篇的重要價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