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左傳·曹劌論戰(zhàn)(莊公十年)》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左傳·曹劌論戰(zhàn)(莊公十年)》原文鑒賞
十年春,齊師伐我①。公將戰(zhàn)②,曹劌請見③。其鄉(xiāng)人曰:“肉食者謀之④,又何間焉⑤?”劌曰:“肉食者鄙⑥,未能遠謀。”乃入見。
問何以戰(zhàn)⑦。公曰:“衣食所安⑧,弗敢專也⑨,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⑩,弗敢加也,必以信(11)。”對曰:“小信未孚(12),神弗福也(13)。”公曰:“小大之獄(14),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15),可以一戰(zhàn)。戰(zhàn)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zhàn)于長勺(16)。公將鼓之(17),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18)。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19),登軾而望之(20),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21),公問其故。對曰:“夫戰(zhàn),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22),三而竭。彼竭我盈(23),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24)。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注釋】 ①齊師:齊國的軍隊。 我,指魯國。這里用的是魯國史官的口氣。 ②公:魯莊公。公元前693年至公元前662年在位。③曹劌(gui音貴):魯國的一位沒有權勢的人。有的古書認為即是《史記·刺客列傳》中的曹沫。 ④肉食者:吃肉的人,指有權勢的大官。⑤間:參與。 ⑥鄙:鄙陋,眼光短淺。 ⑦何以戰(zhàn):靠什么去作戰(zhàn)? ⑧安:安逸,享受。 ⑨專:獨自享有。 ⑩犧牲玉帛:都是古代祭祀用的物品。犧牲:指牛羊豬之類。玉帛:指寶玉絲綢等物。(11)信:誠實。 (12)孚:大信,使人深信不疑。 (13)福:保佑。 (14)獄:指訴訟案件。 (15)忠:忠誠,忠于職守。 屬:類。 (16)長勺:魯國地名,在今山東省曲阜縣東。 (17)鼓:擊鼓。 (18)敗績:大敗。(19)轍:車輪碾過的痕跡。 (20)軾:古代車廂前面供人手扶的橫木。(21)既克:已經(jīng)打了勝仗。 (22)再:兩次。 (23)竭:指士氣沒有了。盈:指士氣旺盛。 (24)伏:埋伏的軍隊。
【今譯】 魯莊公十年春天,齊國的軍隊攻打我們魯國。莊公準備迎戰(zhàn)。曹劌請求進見。他的同鄉(xiāng)人說:“吃肉的掌權人在那里謀劃,你又何必去參與?”曹劌說:“吃肉的掌權人眼光淺陋,沒有深謀遠慮。”于是入宮進見莊公。
曹劌問莊公靠什么去作戰(zhàn)。莊公說:“衣食的安逸,我不敢獨自享受,一定分給別人。”曹劌說:“這些小恩小惠未能普遍施行,老百姓不會跟從你去作戰(zhàn)。”莊公說:“祭祀用的牲畜玉帛不敢隨意加多,一定以老實的態(tài)度對待神靈。”曹劌回答說:“這點小信還不能使神靈深信不疑,神靈不會來保佑你的。”莊公又說:“對于大大小小的訴訟案件,雖然不能一一審查清楚,但必定按照情理處理。”曹劌回答說:“這是屬于為百姓盡力的一種誠意,可以憑借這一點去打仗。打仗時請允許我跟著您。”
莊公與曹劌同乘一輛戰(zhàn)車,在長勺與齊軍交戰(zhàn)。莊公要擊鼓進軍,曹劌說:“不行。”齊人三通鼓罷,曹劌說:“可以了。”齊軍大敗。莊公準備追擊,曹劌說:“還不行。”下車詳細察看了齊軍的車轍,又登上車前橫木瞭望齊軍撤退情況,說:“可以了。”于是追擊齊軍。
戰(zhàn)勝齊軍之后,莊公問他所以取勝的緣故。曹劌回答說:“打仗這件事情,靠的是勇氣。敲第一通戰(zhàn)鼓,士氣振作起來;敲第二通鼓,士氣開始衰落;敲第三通鼓,士氣就竭盡了。齊軍士氣沒有了,我軍士氣正旺盛,所以戰(zhàn)勝他們。大國的行動難于揣測,怕他們埋有伏兵。我細看他們的車轍混亂,遠望他們的戰(zhàn)旗已經(jīng)倒下,所以追擊他們。”
【集評】 清·吳楚材、吳調侯《古文觀止》:“‘肉食者鄙,未能遠謀’,罵盡謀國負事一流人,真千古笑柄。未戰(zhàn)考君德,方戰(zhàn)養(yǎng)士氣,既戰(zhàn)察敵情,步步精詳,著著奇妙。此乃所謂遠謀也。左氏推論始末,復備參差錯綜之觀。”
清·余誠《古文釋義》:“‘遠謀’二字,一篇眼目,卻借答鄉(xiāng)人語,閑閑點出。入后層層寫曹劌遠謀,正以見肉食者之未能遠謀也。通篇不滿一百二十字,而其間具無限事勢,無限情形,無限問答,急弦促節(jié),在《左傳》中另自別是一詞。”
清·馮李驊《左繡》:“此是左氏極有心結構文字,又整齊,又變化,開后人無數(shù)局法。通篇議敘兼行,大概是兩截格。而前一個‘將戰(zhàn)’,后兩簡‘將鼓’、‘將馳’,又是一頭兩腳格。然上截一事卻分說,下截兩事卻合說,則一變。上截先解后做,下截卻先做后解,則又變。四‘不可’,三‘可’,上實下虛,上暗下明,則又變。上‘公曰’、‘劌曰’,一遞一換,下單寫四‘劌曰’,則又變。其實下二事,即從上一事中分出,而中間總敘實事,解說安在兩頭,又是鶴膝蜂腰格。并兩截及一頭兩腳局法,不足以拘之,而變化極矣。在左氏亦有數(shù)文字,不奈后人之隨口念熟可也。”
又:“‘遠謀’二字,通篇大旨。前體后用,居然霸王兼濟之才。”
清·王源《文章練要·左傳評》:“謀者戰(zhàn)之本,未能遠謀何以戰(zhàn)乎?曹劌深衷,兩言揭盡。厥后度己度彼,審情審勢,莫非遠謀。妙在遠謀二字,藏而不露,而通篇文情甚折。使讀者惝怳情移,忘卻先謀后戰(zhàn)者,曹子之略,但覺如往如復者,左氏之文也。”
【總案】 本篇選自《左傳·莊公十年》,題目是后加的。
《曹劌論戰(zhàn)》是記述齊、魯兩國在長勺發(fā)生的一次戰(zhàn)役。“當時的情況是弱國抵抗強國。文中指出了戰(zhàn)前的政治準備——取信于民,敘述了利于轉入反攻的陣地——長勺,敘述了利于開始反攻的時機——彼竭我盈之時,敘述了追擊開始的時機——轍亂旗靡之時。雖然是一個不大的戰(zhàn)役,卻同時是說的戰(zhàn)略防御的原則。”(毛澤東《中國革命戰(zhàn)爭的戰(zhàn)略問題》)這段話對《曹劌論戰(zhàn)》作了極為精辟的分析。
全篇善于通過人物的對話和行動來寫人物。戰(zhàn)前曹劌和魯莊公的同對,一遞一換,充分表現(xiàn)了曹劌對戰(zhàn)爭勝負關鍵在民心向背的深刻認識。戰(zhàn)中“公將鼓之”、“公將馳之”,說明魯莊公的鄙陋,而四寫“劌曰”,更見曹劌之精明。
全篇結構嚴謹,開頭提出“肉食者鄙,未能遠謀”。第二段的對話,證明了肉食者鄙。第三、四段寫作戰(zhàn)和論戰(zhàn),同樣證明肉食者未能遠謀,打了勝仗,莊公還不知取勝的原因。
語言精煉,富于變化,也是本篇的特色。第二段“衣食所安”三句同“犧牲玉帛”三句、“小大之獄”三句,構成排比。“小惠”和“小信”等句,更構成排偶,使語言顯得整齊有力,文氣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