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門楣上》鑒賞
作者: 程光煒王麗麗
圣瓊——佩斯
我的皮膚具有紅煙葉或鯔魚的色澤,
我戴的是接骨木心帽盔蒙上白布的帽子。
我自豪的是我女兒特別美,尤其當她吩咐黑人女傭的時候,
我的快樂,在于她發現手臂在黑人少婦當中格外地白皙;
還有令我快樂的事是她毫不覺得有失體面:我滿身污泥回到家門,絡腮胡子襯出粗糙的面頰。
然后,我把鞭子、水壺和帽子遞給她。
她含笑松開我汗水淋漓的臉,拉住我檢驗過可可仁和咖啡籽而油污的雙手貼近她的面龐。
她這才拿給我一條颯颯作響的頭巾,又拿來我的羊毛罩衫;還端上清水讓我漱洗消聲的牙齒,
我那面盆水就擱在那兒;我聽見池水流進水箱。
自視一條硬漢子,他的女兒可溫柔。但愿她總是佇立在那白屋的臺階之上
守望著他回家,
松開緊緊夾著他的馬兒的雙膝,
他將把那場使他面部皮膚向里緊抽的熱病忘卻。
我還愛我那幾條狗,我那匹最純的種馬的嘶鳴,
還愛看在筆直的小路的盡頭,我的貓由長尾猴陪同打屋里走出來……
一切事體都夠滿意而無需去羨慕那些帆船的風帆,
在馬口鐵皮屋頂平齊的地方,我正好瞥見在天穹似的海上徐行的朵朵白帆。
(葉汝璉 譯)
如果說現代詩人作品中有一種家園感的話,那么,佩斯的家園感則更令人神情傾注。《寫在門楣上》所折射出的不是異地與回望家園之間的哲學意義,而是內化為一種本能的生命需要。這種需要一旦詩化為我們生活中極其熟悉的東西,人們對作品的閱讀,就不再是附加的因素了。
佩斯對我們熟悉的東西的觀察和表現極富于質感,“我的皮膚具有紅煙葉或鯔魚的色澤”,它使人聯想主人公身體的強健和性格的寬豁:“我自豪的是我女兒特別美,尤其當她吩咐黑人女傭的時候,”該詩句未寫“女兒”的嗓音,但你馬上認定,使這客廳氣氛美妙溫暖起來的東西,正好來自她微啟的櫻桃小嘴。詩人留下的語言空地,使詩中不曾描述的事物變得可觸可摸起來。讓讀者砰然心動并受之浸染的,自然還有反映出主人公心情的一些詩意的動作,“我把鞭子、水壺和帽子遞給她。”,“她含笑松開我汗水淋漓,”,“她這才拿給我一條颯颯作響的頭巾”,“我那面盆水就擱在那兒;我聽見池水流進水箱”。把東西交給女兒,意味著心靈上的歸屬。從颯颯作響的頭巾到池水流進水箱,將熟悉的現實感和陌生的幻覺暗合一處,主人公快樂的心情猶如金屬片的輕輕顫動,給予他恍然處在自我和忘我之間的感覺。這正是快樂的極限。我們的心情似乎也隨之愉悅地顫動起來了。
詩至第三段,畫面逐漸開闊,鏡頭緩緩從庭院推向遠處,象征著詩人由身邊家事思及存在意義的思緒變化。“自視一條硬漢子,他的女兒可溫柔。但愿她總是佇立在那白屋的臺階之上,守望他回家”,“在馬口鐵皮屋頂平齊的地方,我正好瞥見在天穹似的海上徐行的朵朵白帆。”盡管作者在兩句之間用“一切事體都夠滿意而無需去羨慕那些帆船的風帆”,來控制詩的情緒節奏,然而,“家園”與“未來”的默然相對,仍然暗示了詩人超越自我的潛在愿望。在詩里,它既是一個高潮,也可以看做一個靜場,既撲朔迷漓,又滿溢于你整個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