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逸·二損箴》原文注釋與譯文
《林希逸·二損箴》原文注釋與譯文
一
觸物而怒,非性所無。為怒所使,則心為奴。能無固佳,欲無烏>可②。以渠怒渠③,無我怒我。怒而及我,其傷必多。是之謂忿④,有毒如刀。我能自持,則有賓主。不遷者顏⑤,實圣所許⑥。《易》為此訓,但曰懲之⑦。萬古之病,一字之醫(yī)。懲之如何,以損為益。能如是懲,無愧于《易》。
二
可欲之欲,字不從心⑧。為心之害,惟慾最深。根陽根陰⑨,固有人理。違者癯之⑩,迷則誤矣。三戒之一(11),嚴于方剛(12)。能損而至,則仁之方。矧是沈綿(13),屢作屢止。不早懲之,身其余幾。“病為良藥”,此語最奇。藥而不悟,是則終迷。我為此箴,以勸以戒。古佛有言,生死事大。
【注釋】
①損:六十四卦之一,兌下艮上。《易·損》:“象曰:山下有澤,損。”孔穎達疏:“澤在山下,澤卑山高,似澤之自損以崇山之象也。”引申為貶損,謙退。此處即用引申義。
②烏:何。
③渠:他。
④忿:憤怒。
⑤顏:指顏回,字子淵,孔子弟子。不遷:不遷怒的省稱。《論語·雍也》:“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
⑥圣:圣人,指孔子。
⑦懲:戒止。《易·損》:“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⑧可欲之欲:指合理的欲望。字不從心,即“欲”字底下無“心”字。按:今“欲”、“慾”已簡化為“欲”一個字。為更好理解原文,本文中的“慾”字姑不簡化。
⑨根陽根陰:出于陽出于陰。
⑩癯(qu):瘦。
(11)三戒:戒色、戒斗、戒得。《論語·季氏》:“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得,貪得。
(12)方剛:指血氣方剛。
(13)矧(shen):況,況且。沈綿:經(jīng)久不愈之病,久病不愈。
【譯文】
一
接觸外物而發(fā)怒,不是性情中所沒有的。被憤怒所驅(qū)使,那心就變成奴隸了。能沒有憤怒固然好,但想要沒有憤怒怎能辦到。讓他對他發(fā)怒,不要讓我對我發(fā)怒。憤怒涉及到我,傷害一定很多。這就叫憤怒,惡毒得像一把刀子。我能自我控制,就分出了賓主。不遷怒的人是顏淵,實為圣人孔子所贊許。《易》中也有同樣的教誨,只說“懲”之。萬古的毛病,一個字就醫(yī)治了。怎樣懲戒?把損當作益。能這樣懲戒,就無愧于《易》了。
二
可以有的欲望,“欲”字不從“心”字。對于心有害的欲望,只有“慾”最深。出于陽或出于陰,固然有人事的道理。違反的人把“心”去掉了,那就迷誤了。戒得是孔子所說的戒色、戒斗,戒得這三戒中的一戒,比血氣方剛戒之在斗更嚴厲。能夠損減就能達到,這是實行“仁”的一個方法。況且是久病不愈,屢次發(fā)作,屢次禁止。不早點戒除,身體能剩下多少?“病是良藥”,這句話很奇特。吃了藥還不悔悟,這就會始終迷惑。我寫這個箴,又勸解又警戒。古代的佛家有句話說:生死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