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原文與鑒賞
作者: 趙德福 【本書體例】
【原文】:
綏萬邦(1),婁豐年(2),天命匪解(3)。桓桓武王(4)!保有厥士(5),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6),皇以間之(7)。
【鑒賞】:
《大武舞》在漢代失傳。漢初承秦火之余文學凋零。而《毛詩序》出于漢代,所以《毛詩》對《大武》諸歌解釋不甚詳備,對《桓》釋為“講武類祃”之作。“類是祭天;祃是祭造為軍法者,殆謂祭軍神,亦猶后世之所謂祃牙或祭旗邪?”(陳子展語);也有人認為《桓》是“祀武王于明堂”的樂歌。但近當代學者根據(jù)《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載楚莊王的一段話:“武王克商,又作《武》其六曰‘綏萬邦,婁豐年’”認為這是《大武舞》樂歌第六章,主要是歌頌武王克商立國之后,年豐物阜,國泰民安的景況。
一般說來,舞曲歌辭內容都不復雜。因為歌辭是樂舞的配角,它就不能喧賓奪主,但歌辭本身形象性卻對表現(xiàn)功能很強的舞蹈動作有輔助渲染與畫龍點睛的作用。
《桓》雖短,內容也不甚復雜,但如果讀者發(fā)揮自己歷史感的想象力就不難感受到皇家舞隊手持干戚,在舞場上擺開氣勢磅礴陣容的爛漫景象,當開始喝一聲“安萬邦,婁豐年”,將使人們感到何等莊嚴與偉大。朱熹說:“大軍過后,必有兇年”,《老子·儉武》曰:“師之所處,荊棘生焉”,但武王“綏安邦”誅無道,安天下的結果是“婁豐年”卻獲得豐年之祥。什么原因呢?正如《鄭箋》說:“……則亟有豐熟之年,陰陽和也。”在《左傳(僖公十九年)》也有所謂“周饑克殷而年豐”的記載。這在當時人們觀念中認為似乎非人力所能,于是詩人得出“天命匪解”的結論。因為武王有上天佐佑故能克殷取天下。而今天我們當然認為是由于武王革命的進步性,以進步的封建社會生產(chǎn)方式,替代了奴隸社會的生產(chǎn)方式所產(chǎn)生的必然結果。于是詩人從心底油然而生對武王的崇拜與感激,發(fā)出“桓桓武王”的贊嘆。“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古今注家都疑“厥士”是“厥土”之謬。但朱熹不改本字解釋,其實“保有厥士”有什么不通呢?這幾句是述說武王功績:他善于用人,并成功地向四方擴展,從而奠定了國家,擁有天下,即就是“保有其士而用之于四方,以定其家”,武王擁有英勇的兵和將,用他們去撫定四方,使家家安定,人人喜氣洋洋。王師威風凜凜,所向披靡,在武王揮戈之下,一切頑敵都如灰飛煙滅了。詩的結尾二句“於昭于天,皇以間之”贊頌武王功德無限,其光彩明著于天,于是上天命令武王代殷治天下。周國受天命,正得天之眷顧,無人能代替。武王立國黑暗時代結束,光明時代使人們歡欣鼓舞。《桓》后兩句也是《大武》全樂最后結尾,以反詰語終,益覺語意雋永,令人發(fā)出無限深思。
《桓》多為頌贊之語,但寫得不空泛,內容實在集中,主題鮮明;情感真摯,頗具感染力;語言淺易、流暢。不可否認《桓》這首詩多夸飾成份,也有明顯的階級色彩及宗教天命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