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論秦理齋夫人事》散文全文
論秦理齋夫人事
這幾年來,報章上常見有因經濟的壓迫,禮教的制裁而自殺的記事,但為了這些,便來開口或動筆的人是很少的。只有新近秦理齋夫人及其子女一家四口的自殺,卻起過不少的回聲,后來還出了一個懷著這一段新聞記事的自殺者,更可見其影響之大了。我想,這是因為人數多。單獨的自殺,蓋已不足以招大家的青睞了。
一切回聲中,對于這自殺的主謀者——秦夫人,雖然也加以恕辭;但歸結卻無非是誅伐。因為——評論家說——社會雖然黑暗,但人生的第一責任是生存,倘自殺,便是失職;第二責任是受苦,倘自殺,便是偷安。進步的評論家則說人生是戰斗,自殺者就是逃兵,雖死也不足以蔽其罪。這自然也說得下去的,然而未免太籠統。
人間有犯罪學者,一派說,由于環境;一派說,由于個人。現在盛行的是后一說,因為倘信前一派,則消滅罪犯,便得改造環境,事情就麻煩,可怕了。而秦夫人自殺的批判者,則是大抵屬于后一派。
誠然,既然自殺了,這就證明了她是一個弱者。但是,怎么會弱的呢?要緊的是我們須看看她的尊翁的信札,為了要她回去,既聳之以兩家的名聲,又動之以亡人的乩語。我們還得看看她的令弟的挽聯:“妻殉夫,子殉母……”不是大有視為千古美談之意嗎?以生長及陶冶在這樣的家庭中的人,又怎么能不成為弱者?我們固然未始不可責以奮斗,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勝于孤軍,況且自殺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戰斗的應援者,當他人奮斗時,掙扎時,敗績時,也許倒是鴉雀無聲了。窮鄉僻壤或都會中,孤兒寡婦,貧女勞人之順命而死,或雖然抗命,而終于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經上誰的口,動誰的心呢?真是“自經于溝瀆而莫之知也”!
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更應該戰斗,但為的是改革。責別人的自殺者,一面責人,一面正也應該向驅人于自殺之途的環境挑戰,進攻。倘使對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辭,不發一矢,而但向“弱者”嘮叨不已,則縱使他如何義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說——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實乃是殺人者的幫兇而已。
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