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國語·齊姜與子犯謀遣重耳》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國語·齊姜與子犯謀遣重耳》原文鑒賞
姜與子犯謀,醉而載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之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余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①,是以甘食②。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注釋】 ①柔嘉:脆美。 ②甘:愛,意動用法。
【今譯】 姜氏和子犯一起商量好,把重耳灌醉,然后用車把他拉走了。重耳醒過酒來,拿著戈追著子犯,要殺了他,并說:“假如事業沒能成功的話,我就吃你的肉,那哪能吃夠呀!”子犯邊跑邊回答說:“假如不能成功,我不知會死在哪里,恐怕會死在溝壑中,被豺狼吞食,誰還能和豺狼爭食吃?如果成功了,您不用說一定會享用晉國鮮美的食物,您會認為那些東西好吃。我的肉又腥又臊,哪用得上呢?”于是就繼續前行。
【總案】 重耳和狐偃的對話非常幽默,又很好地表現出他們各自的心情,令人為之拍案叫絕。
重耳為避殺身之禍逃出晉國,歷盡顛沛流離的流亡生活。“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使重耳如臨人間天堂,因此萬念俱消,“將死于齊而已矣”。然而子犯卻“醉而載之以行。”“吾食舅氏之肉,其知饜乎”,表現出重耳此時極度憤恨的心情。對于狐偃來說,他使重耳脫離安樂的環境,以重樹壯志的目的已經達到,所以興奮而得意的情緒溢于言表。重耳以“食舅氏之肉”相威脅,狐偃以“誰能與豺狼爭食”、“偃之肉腥臊”等相應,于玩笑中寓以大義。這種對話方式在《國語》中并不多見,卻開了《晏子春秋》一類的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