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節(jié)選)
新原人·境界(節(jié)選)
馮友蘭
人對于宇宙人生底覺解的程度,可有不同。因此宇宙人生,對于人底意義,亦有不同。人對于宇宙人生在某種程度上所有底覺解,因此宇宙人生對于人所有底某種不同底意義,即構成人所有底某種境界。……各人有各人的境界,嚴格地說,沒有兩個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底。每個人都是一個體,每個人的境界,都是一個個體底境界。沒有兩個個體,是完全相同底,所以亦沒有兩個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底。但我們可以忽其小異,而取其大同。就大同方面看,人所可能有底境界,可以分為四種: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此四種境界,以下各有專章詳論,本章先略述其特征,以資比較。自然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其行為是順才或順習底。此所謂順才,其意義即是普通所謂率性。我們于上章說,我們稱邏輯上底性為性,稱生物學上底性為才。普通所謂率性之性,正是說,人的生物學上底性。所以我們不說率性,而說順才。所謂順習之習,可以是一個人的個人習慣,亦可以是一社會的習俗。在此境界中底人,順才而行,“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亦或順習而行,“照例行事”。無論其是順才而行或順習而行,他對于其所行底事的性質(zhì),并沒有清楚底了解。此即是說,他所行底事,對于他沒有清楚底意義。就此方面說,他的境界,似乎是一個渾沌。但他亦非對于任何事都無了解,亦非任何事對于他都沒有清楚底意義。所以他的境界,亦只似乎是一個混沌。例如古詩寫古代人民的生活云:“鑿井而飲,耕田而食,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識天工,安知帝力·”此數(shù)句詩,很能寫出在自然境界中底人的心理狀態(tài)。“帝之則”可以是天然界的法則,亦可以是社會中人的各種行為的法則。這些法則,這些人都遵奉之,但其遵奉都是順才或順習底。他不但不了解此諸法則,且亦不覺有此諸法則。因其不覺解,所以說是不識不知。但他并非對于任何事皆無覺解。他鑿井耕田,他了解鑿井耕田是怎樣一回事。于鑿井耕田時,他亦自覺他是在鑿井耕田。這就是他所以是人而高于別底動物之處。嚴格地說,在此種境界中底人,不可以說是不識不知,只可以說是不著不察。孟子說:“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也。”①朱子說:“著者知之明,察者識之精。”不著不察,正是所謂沒有清楚底了解。有此種境界底人,并不限于在所謂原始社會中底人。即在現(xiàn)在最工業(yè)化底社會中,有此種境界底人,亦是很多底。他固然不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但他卻亦是“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有此種境界底人,亦不限于只能作價值甚低底事底人。在學問藝術方面,能創(chuàng)作底人,在道德事功方面,能作“驚天地,泣鬼神”底事底人,往往亦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莫知其然而然”。此等人的境界,亦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其行為是“為利”底。所謂“為利”,是為他自己的利。凡動物的行為,都是為他自己的利底。不過大多數(shù)底動物的行為,雖是為他自己的利底,但都是出于本能的沖動,不是出于心靈的計劃。在自然境界中底人,雖亦有為自己的利底行為,但他對于“自己”及“利”并無清楚底覺解,他不自覺他有如此底行為,亦不了解他何以有如此底行為。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對于“自己”及“利”,有清楚底覺解。他了解他的行為,是怎樣一回事。他自覺他有如此底行為。他的行為,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財產(chǎn),或是求發(fā)展他自己的事業(yè),或是求增進他自己的榮譽。他于有此種種行為時,他了解這種行為是怎樣一回事,并且自覺他是有此種行為。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其行為雖可有萬不同,但其最后底目的,總是為他自己的利。他不一定是如楊朱②者流,只消極地為我,他可以積極奮斗,他甚至可以犧牲他自己,但其最后底目的,還是為他自己的利。他的行為,事實上亦可是與他人亦有利,且可有大利底。如秦皇漢武所作底事業(yè),有許多可以說是功在天下,利在萬世。但他們所以作這些事業(yè),是為他們自己的利底。所以他們雖都是蓋世英雄,但其境界是功利境界。道德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其行為是“行義”底。義與利是相反亦是相成底。求自己的利底行為,是為利底行為,求社會的利底行為,是行義底行為。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對于人之性已有覺解。他了解人之性是涵蘊有社會底。社會的制度及其間道德底政治底規(guī)律,就一方面看,大概都是對于個人加以制裁底。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大都以為社會與個人,是對立底。對于個人,社會是所謂“必要底惡”。人明知其是壓迫個人底,但為保持其自己的生存,又不能不需要之。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知人必于所謂“全”中,始能依其性發(fā)展。社會與個人,并不是對立底。離開社會而獨立存在底個人,是有些哲學家的虛構懸想。人不但須在社會中,始能存在,并且須在社會中,始得完全。社會是一個全,個人是全的一部分。部分離開了全,即不成其為部分。社會的制度及其間底道德底政治底規(guī)律,并不是壓迫個人底。這些都是人之所以為人之理中,應有之義。人必在社會的制度及政治底道德底規(guī)律中,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為人者,得到發(fā)展。在功利境界中,人的行為,都是以“占有”為目的。在道德境界中,人的行為,都是以“貢獻”為目的。用舊日的話說,在功利境界中,人的行為的目的是“取”。在道德境界中,人的行為的目的是“與”。在功利境界中,人即于“與”時,其目的亦是在“取”。在道德境界中,人即于“取”時,其目的亦是在“與”。天地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其行為是“事天”底。在此種境界中底人,了解于社會的全之外,還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時,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為人者盡量發(fā)展,始能盡性。在此種境界中底人,有完全底高一層底覺解。此即是說,他已完全知性,因其已知天。他已知天,所以他知人不但是社會的全的一部分,而且是宇宙的全的一部分。不但對于社會,人應有貢獻,即對于宇宙,人亦應有貢獻。人不但應在社會中,堂堂地做一個人,亦應于宇宙間堂堂地做一個人。人的行為,不僅與社會有干系,而且與宇宙有干系。他覺解人雖只有七尺之軀,但可以“與天地參”。雖上壽不過百年,而可以“與天地比壽,與日月齊光”。選自商務印書館1943年版《新原人》
〔注釋〕 ①“行之而不著焉”句:出自《孟子·盡心上》,意思是做一件事不明白為什么要做,習慣了不想想為什么習慣,一輩子隨波逐流不知去向何方,這種人是一般的人。“著者知之明”句是朱熹對孟子這句話的注釋,謂學習需要不斷省察。 ②楊朱:先秦哲學家,戰(zhàn)國時期魏國人。他反對儒墨,尤其反對墨子的“兼愛”,主張“貴生”、“重己”,重視個人生命的保存,反對他人對自己的侵奪,也反對自己對他人的侵奪。〔鑒賞〕 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戰(zhàn)亂和國難激發(fā)了知識分子精英研究學術的熱忱。馮友蘭在民族興亡的時刻,寫出了“貞元六書”,形成了“新理學”體系,使他成為現(xiàn)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貞元六書”中《新理學》是個總綱,著重講自然觀,而《新原人》為總綱的展開,著重講人生,探究人之所以為人的道理。新理學的宗旨,不在提高人的知識和能力上有所作為,而在于提高人的境界。馮友蘭的人生四境界說,是他新理學頗具特色的所在,也是他人生觀的核心所在。馮友蘭提出,人與生物的區(qū)別,在于人有“覺解”而生物全無。生物對于吃喝的意義毫無了解,只是出于本能;人知道吃喝對于人的意義,人是自覺地在吃在喝。這種自覺,馮友蘭稱之為“覺解”。“覺解”是指人對周圍環(huán)境與人生意義所感受到了的自覺和了解。“覺解”程度不同,人生的境界就各不相同,從低到高依次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簡言之,境界就是人的精神世界。自然境界中人的行為是自發(fā)的,是憑本能在活動的。他“對于其所行底事的性質(zhì),并沒有清楚底了解”,如古詩中所描繪的:“鑿井而飲,耕田而食,不識不知,順帝之則。”這是原始社會或兒童時代的人所具有的境界,但在“現(xiàn)在最工業(yè)化底社會中,有此種境界底人,亦是很多底”,“他所行底事,對于他沒有清楚底意義”。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與自然境界有明顯的不同,這兩個境界中的人是自覺的。功利境界與道德境界的區(qū)別是為私還是為公,用古代哲學的范疇來說,公私之分就是義利之辨。功利境界中的人是受利益驅(qū)動的,行動的目的很明確,“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財產(chǎn),或是求發(fā)展他自己的事業(yè),或是求增進他自己的榮譽”。其行為“最后底目的,總是為他自己的利”。如歷史上的“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的楊朱,做出豐功偉業(yè)的“秦皇漢武”,他們所做的事情是以一己之私為出發(fā)點的。道德境界中的人,其“行為,都是以‘貢獻’為目的”。道德境界中的人,也可以追逐物質(zhì)利益,但他是為公而追求,把追得的利益貢獻給社會。馮友蘭以為,這就不是為利而是為義了。道德境界中的人,因為他能體會到社會這個“全”的道理。“社會是一個全,個人是全的一部分。部分離開了全,即不成其為部分。”天地境界中的人,超越了前三者。“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其行為是‘事天’底”。他“了解于社會的全之外,還有宇宙的全”。“全”就是《新原道》中說的“大全”,指宇宙萬事萬物的總名。天地境界中的人,有了這種理解,就可以對自然和社會持一種正確的態(tài)度。至于“正確”的具體內(nèi)容,馮友蘭反復用“極高明而道中庸”、“知天”、“事天”、“樂天”、“同天”等較為空虛的概念來形容,沒講出什么實質(zhì)性的東西。總體來看,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是自然的結果,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則是精神的創(chuàng)造。馮友蘭的四境界說,有著鮮明的傳統(tǒng)烙印,是儒家重視心性修養(yǎng)的特點在近代中國的反映。平心而論,馮友蘭的人生四境界說,是有現(xiàn)實生活根據(jù)的。不可否認,人的一生中,確實存在著這四種境界,但絕對不是像馮友蘭所說的那樣涇渭分明的。一個人在一生中,或在某一時期,存在著不同的“覺解”,甚至不同“覺解”同時集注于心靈中,是極為正常的。但有天地境界的人是極為罕見的,更多的是前三種境界。功利境界與道德境界,在一個身上的交混,是經(jīng)常見到的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