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商君書·更法》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商君書·更法》原文鑒賞
孝公平畫①,公孫鞅、甘龍、杜摯三大夫御于君②,慮世之變,討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③,君之道也;錯法務(wù)明主長④,臣之行也。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議我也。
公孫鞅曰:“臣聞之,‘疑行無成,疑事無功⑤。’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且夫有高人行者⑥,必見非于世;有獨知之慮者⑦,必見毀于民。語曰⑧:‘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見于未萌。民不可慮始,而可與樂成⑨。’郭偃之法曰:‘論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謀于眾⑩。’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于禮。”
孝公曰:“善!”
甘龍曰:“不然!臣聞之,‘圣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jù)法而治者,吏習(xí)而民安。今若變法,不循秦國之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愿熟察之(11)!”
公孫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習(xí),學(xué)者溺于所聞(12)。此兩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與論于法之外。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13)。故智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賢者更禮,而不肖者拘焉(14)。拘禮之人不足以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以論變。君無疑矣!”
杜摯曰:“臣聞之,‘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臣聞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君其圖之(15)!”
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fù),何禮之循!伏羲、神農(nóng)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文、武,各當(dāng)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16)。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兵甲器備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夏、殷之天也,不易禮而亡(17)。然則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君無疑矣!”
孝公曰:“善!吾聞窮巷多怪,曲學(xué)多辯。(18)愚者笑之,智者哀焉;狂夫之樂,賢者表焉(19)。拘世以議,寡人不之疑矣!”
于是遂出墾草令(20)。
【注釋】 ①孝公:秦孝公。姓贏,名渠梁,獻公之子。公元前361年至公元前338年為秦國國君。在位期間任用商鞅實行變法,促進了秦國的發(fā)展和新的封建制度的確立。平畫,評議計劃。一說“平晝閑居”,即退朝之后的時間。 ②甘龍、杜摯:秦國大臣。大夫:此指職位較高的官吏。御:侍奉。 ③代立:繼先君而立,即繼承君位。社稷:本為古代祭祀土神和谷神的地方,后為國家的代稱。 ④錯:通“措”:設(shè)置,施行。 ⑤疑:猶豫不決。功:功效。 ⑥高人:高于一般人。 ⑦獨知:特別的睿智。 ⑧語曰:通常說。 ⑨樂成:樂享其成。 ⑩郭偃(yan音演):春秋時晉獻公臣,后幫助晉文公進行改革以圖霸業(yè)。(11)熟:仔細,反復(fù)。 (12)學(xué)者:此指不知變通的學(xué)究式的一類人。溺:沉溺,淹沒。 (13)三代、夏、商、周。王(wang旺):作動詞,即成就王業(yè),稱王于天下。五霸:春秋時稱霸于一時的五個諸侯,即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和越王勾踐。一說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和楚莊王。 (14)制:約束。不肖者:無才無德的人。拘:拘泥,束縛。 (15)圖:反復(fù)考慮。 (16)伏羲、神農(nóng),傳說中的上古帝王。誅:刑罰,處罰。黃帝、堯、舜,傳說中的上古帝王。怒:超過。文、武,指周文王、周武王。 (17)湯:商湯,商朝的開國君主。 (18)窮巷:窮鄉(xiāng)僻壤的小地方。曲學(xué):見解淺陋,偏執(zhí)于一端。 (19)狂夫:狂妄之徒。(19)墾草令:開墾荒地的命令。
【今譯】 秦孝公在議論籌劃國家的大事,公孫鞅、甘龍、杜摯三位大夫侍奉在他的身邊,反復(fù)研究形勢的變化,探討制訂法令的根本原則,尋求治理民眾的辦法。
孝公說:“繼承君位,不忘國家,這是做國君的原則;實施法令,務(wù)求體現(xiàn)出國君的明斷,這是做臣子的本分。現(xiàn)在我想通過變法來治理國家,改變舊的禮儀去教育民眾,可又擔(dān)心天下人對我非議。”
公孫鞅說:“臣聽說,‘行動憂豫不決不會有成就,做事猶柔寡斷不會取得成功。’您趕快下定變法的決心,不必顧慮天下人對此有什么議論。而且有高出常人行動的人,必然被世俗之人反對,有獨到見解的人,必定受到一般庸人的誹謗。常言道,‘愚蠢的人事情已經(jīng)出現(xiàn)還不明白,聰明的人事前就能有所察覺。一般人不能指望跟他們商量事情如何做,只能事成之后與他們共享其成。’郭偃有主張說:‘講究最高德行的人不去附和凡俗之人的見解,成就大事業(yè)的人不必跟一般人去共同謀劃。’法,是用來愛民的;禮,是用它便于做事的。所以,圣人只要可以強國,不效法舊法;只要可以利民,就不沿用舊禮。”
孝公說:“好!”
甘龍說:“不對!臣聽說,‘圣人不改變民眾的習(xí)慣去教育,高明的人不改變舊法去治理國家。’順著民眾的舊習(xí)慣去教育,不費力氣就能成功;依據(jù)舊法去治理國家,官吏熟悉民眾安寧。現(xiàn)在如果變法,不遵循秦國的舊法,改變禮制教育民眾,臣擔(dān)心天下人會對您非議,希望您要反復(fù)慎重地考慮這件事!”
公孫鞅說:“甘龍這番話,實在是世俗之言!平庸的人安于舊的習(xí)慣,學(xué)究們又往往局限于自己的見聞。這兩種情況,使得身居官位而墨守成法,不能跟他們討論成法以外的事。三代以不同的禮稱王于天下,五霸以不同的法而稱霸諸侯。所以,高明的人能夠制訂新法,而平庸之輩卻只能墨守舊法;賢能的人變更禮制,而沒出息的人只有被舊禮所束縛。拘泥于舊禮的人不值得與其議論國家大事,墨守成法的人不值得與其討論變法。您不要再猶豫不決了!”
杜摯說:“臣聽說,‘好處沒有一百倍,不變法;功效沒有十倍,不改用新器具。’我還聽說,效法古代沒有過錯,遵循舊禮不會出現(xiàn)偏差。您可要仔細考慮這件事!”
公孫鞅說:“前代政教各不相同,效法什么古代!各代帝王也不一樣,遵循哪家的禮!伏羲神農(nóng)實行教化不用刑罰,黃帝、堯、舜雖用刑罰但不過苛,到周文王、周武王,分別根據(jù)當(dāng)時的形勢而制訂法令,依據(jù)具體的情況而規(guī)定禮儀。禮儀、法制根據(jù)當(dāng)前的形勢而制訂,法規(guī)、政令各自適合具體的需要,各種武器裝備的制造都是為了便于使用。臣所以說:治國并非只有一種辦法,有利于國家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湯、周武王的王業(yè),不效法古代得以興盛,夏桀、殷紂王的垮臺雖沒有改變舊禮照樣滅亡。可見,違反古代的未必不對,遵循舊禮的未必就對。您不要再猶豫了!”
孝公說:“好!我聽說偏僻小地方的人,大都少見多怪;見識淺陋偏執(zhí)一端的人總是喜歡爭辯。愚蠢的人譏笑的,正是聰明人覺得可憐的;狂妄之人所高興的,正是賢德之人所憂傷的。拘泥于世俗才生出種種非議,我不再猶豫了!”
于是旋即發(fā)布了開墾荒地的命令。
【集評】 明·王鳳洲:“議論痛快。”(見明·歸有光《諸子匯函》卷十三《商子》)
明·楊慎:“通篇一辯一駁,俱出名理名言,且文句軒舉清勁,自是西漢莫及。”
又:(“公孫鞅曰”——節(jié)):“聳峭斬截。”
又:(“民不可與慮始”一節(jié))“文氣極緊。”
又:(“湯武之王也”一節(jié))“筆致優(yōu)游宛入。”
明·顧起元:“(“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盱衡抵掌,夷然有不可一世之概。”
又:(“制法之人,不足與論變”),“琢句工勁”(以上六條見《合諸名家批點諸子全書》)
民國·張之純《評注諸子菁華錄》:“(開頭兩小段眉批)按《史記·商君列傳》,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今其書乃托之孝公,蓋亦狐之善假虎威者。”
又:“(前世不同教與帝王不相復(fù)等句眉批)二語自顛撲不破,句法極廉悍可學(xué)。言亦近理宜孝公之入彀中也。”
【總案】 本文以“更法”標(biāo)其題,概括了全篇的主旨,那就是秦國必須要改革。文章以商鞅有針對性的三次發(fā)言,在批駁敵論中闡述了這一主旨,樹立起了非改革不可的正面論點,即以“強國”、“利民”為前提,“當(dāng)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因此,“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不斷改革乃為常理。在對這一中心問題的闡述中,商鞅對持反對態(tài)度的甘龍等人是針鋒相對地批駁,對抱疑慮態(tài)度的秦孝公則是循循善誘地爭取,有理有情,理服情動,最終促使秦孝公“寡人不之疑矣”,下定了變法的決心,這場圍繞變法的大論戰(zhàn)也便以商鞅的勝利和反對派的失敗而告結(jié)束。
這篇文章不僅有明確的中心,而且有闡述這一中心的完整的結(jié)構(gòu),組織縝密,敘述生動。圍繞變法的論戰(zhàn)以“孝公平畫”開始,以“遂出墾草令”結(jié)束,首尾照應(yīng),條理分明,脈絡(luò)清晰。在對話中行文得以有起伏地發(fā)展,所記對話,言簡意賅,不枝不蔓,符合人物的特定身分,尤其許多富有強烈感情色彩的語句,更是活畫出了人物當(dāng)時的心態(tài),開始時孝公的疑慮矛盾,欲“變法”“更禮”又“恐天下之議我”,商鞅兩次“君無疑矣”的剴切忠諫,甘龍“愿熟察之”、杜摯“君其圖之”的無可奈何的呼喚等等,都寫得生動形象、恰切精當(dāng)。孝公在這場辯論中,除了開場白和最后的小結(jié)之外,只兩個“善”字便要言不繁地表明了對商鞅觀點所持的肯定態(tài)度。這種態(tài)度不僅見之于“言”,而且見之于“行”,那就是“于是遂出墾草令”。“于是遂出”四個字,急切而堅定,它形象地宣布了商鞅在這場論戰(zhàn)中的最后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