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約可以馬上走嗎 合同到期算自動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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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關于合同到期時辭職的問題問:如果在合同到期前公司沒以任何方式通知個人不再續簽而僅僅拖延合同的續簽(依合同約定到期前30天不想續簽的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像這樣的情況到期不續簽,個人能否拿到賠償金或待工通知金?
我現在的情況是:合同到2004年3月31日到期,在2月底的一次與主管溝通中我 曾表示過不想再繼續干了,但只是口頭說說,因工作較忙我沒能外出找工作;單位至今 也沒有補充后備人員 。且因為我是做財務工作的,一旦離職必須有一定的時間進行交 接 。現已到3月10日,公司續簽有相應的內部流程,我的直屬主管一直拖著不辦,以下問題急盼解答:
1、如果到期后我以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我為由,可否拿到待工通知金和經濟補償 金?
2、之前有一種說法:合同到期后,不管公司是否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個人是否續 簽,均應按干滿一年賠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的方法支付經濟補償金,該 說法是否成立?
3、我是該現在積極找工作自已離開還是等公司到期提出不續簽要求經濟補償金?哪 種做法對個人更有利?
答:如北京,《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中第四十條說:“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如果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這樣來看,沒有提前通知是有賠償的 。
但又如上海,《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里沒有要求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合同時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 。所以用人單位完全可以不通知員工 。這樣來看,沒有提前通知是沒有賠償或補償的 。
我只是列舉了中國2個有代表性的城市的地方法規,相信其他地方還會有自己各異的規定 。無奈只好請提問者自己去關心一下了 。不過順便說一下,雖然上海的規定雖然沒有要求用人單位通知,卻是代表了世界勞動法的發展主流的 。北京的規定出得比上海早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算自動離職嗎,還有較濃厚的計劃經濟的殘余 。從《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頒布后的其他省市的地方勞動法規來看,多數采用了上海的做法 。其實說原因很簡單,合同期限是雙方簽過合同約定的,在一個市場經濟發達、法治意識強的環境中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算自動離職嗎,勞動者不會糊涂地不知道自己的合同什么時候到期 。如果是因為勞動者不知道續約與否的話,那法規應只對雙方續約的要求提出時間做出規定,而不是對單方通知合同到期時間做出規定才對 。這是一個將“續”做為默認設置還是將“斷”做為默認設置的問題 。現在的社會環境已遠遠不是當年一輩子在一個 企業 干的年代了因此是否適宜告訴員工“三十天后合同到期”,是一個存在廣泛爭論、值得討論的問題 。
簡單回答一下其他的問題:
1、無論是上述哪種流派,大多數情況下,只要合同確實到期終止,沒有拖延用工,都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待工通知金”不知道是哪里的提法,抱歉,沒有耳聞,不敢亂答 。
2、基本同第一個問題的回答,通常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除了少數較不發達地區 。
3、如果您有留下的意愿,那建議先與公司溝通,得到公司一個比較明確的答復;相反,則還是積極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為上 。
關于社保,到時候你合同到了以后,公司自動會發給你的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要注意什么【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約可以馬上走嗎 合同到期算自動離職嗎】展開全部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即終止勞動合同關系,那么在這里需要注意三個基本問題,到期終止的日期、到期續簽前置程序以及到期終止的通知義務,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在本文整理介紹 。
1、到期終止的日期
如固定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則勞動合同的到期日一般為2015年1月1日24時,如單位上下班時間為朝九晚五,則截止到2015年1月1日17時,遇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休假日的次日 。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四條“期間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法定節假日,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天 。期間的最后一天截止時間為二十四點,有業務時間的到停止業務活動的時間為止” 。
2、到期續簽前置程序
到期終止的續簽程序必須作為到期終止的前置程序 。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到期終止的經濟補償金 。
3、到期終止通知義務
到期終止是否履行通知義務,目前僅在《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有所涉及“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算自動離職嗎,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其他地方無規定的,一般不要求提前通知 。
附件:
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書
先生(女士):
本公司擬與您續簽(終止)勞動合同 。請將本通知內容填好 。于/年/月/日之前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 。逾期未提交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本公司將不再安排相關續簽(終止)事宜 。
您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將于/年/月/日屆滿,您是否愿意以原勞動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繼續與本公司續訂勞動合同:
□愿意□不愿意
如您不愿與本公司續簽勞動合同,請表明原因:
□提高勞動報酬□個人原因不愿在公司工作
本人承諾以上內容為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
員工合同到期離職流程有哪些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結清工資、停繳社保、出具離職證明、清算債權債務等,勞動者則需退還工衣工牌、借用的工具文具圖紙、交接工作等,用人單位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的,或者用人單位降低勞動條件導致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離職手續同上,但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本人本月合同已到期不想再和公司續簽了,請問離職前后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1、合同已到期,你可以向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這是你的法定權利 。
2、具體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
此篇文章到這里已經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