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協議年
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協議2022年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協議1甲方:聯系地址:乙方:聯系地址:就本協議第一條所指的地面活動(“有關活動”)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有關活動(1)活動名稱(2)舉辦時間和地點a)年月日b)二、甲方的責任(1)由年月日,甲方將校內的體育館演出場地租與乙方,作為本次活動廣州賽區的其中一個準決賽會場。如因校內主管部門需占用同一場地,則甲方須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并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逾期通知,則視為甲方違約。(2)甲方負責活動當天的場地保安工作;(3)甲方允許乙方/或乙方邀請的其它人于活動時間內在活動現場的舞臺上進行表演;(4)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的燈光及音響系統予乙方使用,并提供活動所需的電力,同時須派出專業的控制人員協助乙方;(5)甲方負責提供獨立的VIP化妝間及公用化妝間各一個;(6)甲方將提供一個獨立的儲物室供乙方存放活動物料;(7)甲方將于校內人流密集的地點提供兩個面積不大于2米×4米的空間供乙方作為活動咨詢點使用;(8)甲方將容許乙方的舞臺及燈光音響等相關活動設備提早于活動前一晚(即年月日)進場盔行安裝及調試的工作,以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9)在乙方的相關物料進場并進行安裝調試時場地租賃合同協議,甲方須提供場地的電力工程人員在場協助;(10)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眾透露本協議的內容和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得到的有關乙方的任何保密性商業信息。
三、乙方的責任(1)乙方應及時提供其委托甲方就有關活動向有關部門報批手續的授權委托書以及有關活動的具體方案;(2)乙方應按照有關國家機關批準的有關活動內容舉辦有關活動。如因為超越有關國家機關批準的有關活動范圍引起的有關活動被取消,乙方將負全部責任;(3)乙方邀請的第三方搭建或執行公司,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協調工作;并確保搭建工作的安全,如產生不良隱患應及時排除解決;并對此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眾透露本協議的內容和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得到的有關甲方的任何保密性商業信息。四、費用和支付(1)乙方總共應支付人民幣元整(RMB),作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指服務的費用;(2)乙方應在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現金人民幣元整(RMB)作為預付費用,甲方應在收到款項后提供相應的收據;(3)乙方將在整個現場活動結束后的個工作日內將剩余費用(即人民幣佰元整(RMB),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予甲方。甲方應在收到款項后提供相應的收據;(4)除本協議規定之外,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各自承擔由于其各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國法律規定的有關稅費和政府規費;(5)乙方在按照本協議規定向甲方全數支付了有關費用后,對甲方不再負有任何支付義務。
五、陳述和保證(1)該方是根據其成立地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2)該方有權及/或得到授權簽署本協議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義務。本協議在正式簽署后對該方有效且具有約束力,另一方可根據本協議行使其權利和利益。(3)該方已獲得其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所必需條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其他行動。(4)本協議的簽署將不會導致該方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合約及適用法律。六、違約責任(1)當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下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時,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作的聲明和保證為不真實或不正確的,違反或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而蒙受的一切損失。(2)違反本協議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師費。七、終止條款(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為止。(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如任何一方發生以下任一情況,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并(但第(e)款除外)要求對方就本協議的終止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相關的賠付責任:(a)嚴重違反本協議下的任何條款;(b)進行清盤或類似行為;(c)于任何法律程序中被裁定為破產;(d)有關活動未獲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或雖經批準,但被有關部門中途下令停止舉辦;(e)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義見下文)使其無法履行本協議下的義務連續達3個月之久。
八、不可抗力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受影響一方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合理地防止及避免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受到妨礙,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協議,受影響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從速以電傳、傳真或掛號空郵信件通知另一方,并須在其后的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詳情及書面證明,證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對于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損失,任何一方均無權向另一方提出賠償要求。九、通知(1)除非經另一方事先通知更改地址,否則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有的通知均應以專人派送、特快專遞、傳真或掛號郵件發往下述通訊地址:如送到甲方: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聯系人:電子郵件:如送到乙方上海代表處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聯系人:電子郵件: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協議2甲方: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作為"活動"的場地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一、合作范圍甲方租賃乙方,作為甲方舉辦"活動"使用場地。二、合作期限委托期為20年7月24日至20年7月26日。三、雙方責任與權力合作范圍甲方的責任和權力: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布場的時間及規模。
2、甲方有權在場地上布置形象物品及各項活動設施。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乙方的責任和權力:1、乙方租賃給甲方場地,應按時為甲方交付使用。2、合作期內,乙方隨時提供給甲方供電使用。3、合作期間,乙方提供給甲方保潔服務。四、收費條例1、收費范圍與標準:場地租金共計人民幣元整(元)代表(蓋章):代表(蓋章):地址:地址: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協議3甲方(出租方):身份證:乙方(承租方):身份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租賃資產名稱與地點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的場地(詳見雙方核對的圖紙),含辦公室,出租給乙方使用。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年,出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后若乙方需要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第三條:租金及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每年計人民幣萬元(¥元),每期支付六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后先付六個月的租金,自第七個月開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類推。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保養乙方應合理、妥善使用租賃財產,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財產損壞的(不包括水泥場地),由乙方負責修繕并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若因租賃物自然原因而損壞的,則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事項,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第六條:租賃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后,甲方收回租賃物,本合同終止。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章):乙方(簽章):電話:電話:簽約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協議4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經雙方協商約定,就場地租賃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租賃場地位置場地租賃合同協議,面積,功能及用途該場地位于,面積(場地現有附屬設施:等配套設施,房屋,大門,院墻,硬化地面,蓄水鐵罐,生活生產所用電纜及院內外樹木等)。乙方租賃用途:。二、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三、租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同時一次性銀行轉賬交清年租賃費,共計萬元整。四、合同內容具體如下1、乙方保證用于合法經營,不得從事與政府政策沖突行業。由于乙方過錯產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等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所產生的糾紛都由乙方自行解決。
2、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對場地及附屬設施的保養,維修,使用和管理,如有損壞或損失,需回復原樣或賠償。在合同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由乙方投資改造的建筑物、裝飾及裝修等,到期后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需補償乙方任何費用。3、在合同期內,如遇該土地被集體組織收回、被拆遷或者被征收、征用等,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無條件將場地交于甲方。4、合同期滿,乙方應將完好無損的場地和附屬設施交于甲方,并清理好自己設施,到期不清理,視為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上述設施采取一切可行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對外出售、收歸甲方所有等),乙方不得對甲方所采取的措施提出任何賠償。如需續租,在合同期滿前日內雙方需另行簽訂合同交清租賃費用。合同每年簽,價格隨行就市。五、電費電費交于供電方。與甲方無牽扯。如果乙方欠費和甲方無關。甲方無義務替乙方償還。六、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他人的;2、未經甲方同意,場地及場地內外建筑設施私自改動損壞的;3、乙方因使用租賃場地而對第三方產生負債場地租賃合同協議,造成甲方可能對此承擔責任或者已經產生損失的。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雙方簽字蓋章,乙方預留身份證號或身份證復印件后生效。
甲方:乙方:電話:電話: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協議5甲方:乙方:在乙方獲悉甲方場地基本情況的前提下,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利共贏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一、場地1.場地位置:出租的場地位于廠區內。(具體位置:廠區內,側圍墻、西至、南至、北至)。2.場地面積:場地面積約為平方米,實際面積待雙方測量后確認。3.場地租賃期限:經雙方同意,該場地的租賃期限為10年,即年月日始至年月日。4.場地現狀:場地為空地。5.租賃費每年大寫:壹拾萬元、小寫:,租賃費按年交納。第一年租賃費限于前交清,以后每年租賃費必須于第二個續租年的第一個月內交清。二、合作內容1.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出資在租賃的場地上建造混凝土攪拌站,并且乙方保證其建造的混凝土攪拌站及附屬設施符合國家的相應建筑、消防等標準。因乙方違反相關部門的規定或因建筑本身不規范引發的事件、事故與甲方無關。2.廠房建造期為個月,從乙方進場日起算。超過建造期限,乙方需承擔甲方相應的租金損失。3.為充分發揮企業利益化,乙方保證在其租賃期間只采購甲方生產的水泥用于生產。4.門衛人員工資及過磅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三、甲方義務1.因租賃的場地系政府劃撥土地,在場地租賃期內如遇政府動、拆遷或收回該土地,甲方有義務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政府動、拆遷、收回土地信息。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水、電供應源。四、乙方義務1.乙方有義務在約定好的建造期內完成攪拌站的建造。2.乙方有義務維護該租賃場地四至范圍內的建筑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或改建四至范圍內的建筑物。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建筑物及圍墻倒塌乙方必須負責修繕、維修。3.乙方拉運混凝土的車輛及人員安全均有乙方負責管理,責任由乙方承擔。4.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動、拆遷或收回該土地,乙方有義務無條件服從,在約定的期限內撤離場地。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從甲方原有水、電源供應處自行接至攪拌站內,水、電源接送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6.乙方保證接至攪拌站內的供電、供水費用獨立核算,并安裝水、電表。用電費用由電力部門按規定直接收取,水費按照商業用水價格由甲方收取。五、違約責任1.在租賃期內,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攪拌站及廠房建造成本甲方不予補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租賃場地及四至范圍內建筑物設施損壞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2.在租賃期內,若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需對乙方攪拌站及廠房建造成本折價予以補償。
3.在租賃期內,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糾紛甲方均不負責,若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利。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