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于草莽終于王權:中古時期的英國郡守,承上啟下的地方命官
起于草莽終于王權:中古時期的英國郡守,承上啟下的地方命官
引言:
在與歐洲大陸隔著英格蘭海峽相望的英倫三島上,英格蘭人所在的特殊環境讓它的政治經濟文化都與歐陸的進化方向截然不同。作為英格蘭政治中的重要因素,郡守的發展也是十分有標識性的一個元素。在羅馬人率先登上英格蘭一直到安茹王朝的將近一千年間,英格蘭的郡守走上了一條波瀾起伏的上位之路。
在羅馬人撤出英格蘭之后,地方王權不斷強化,國王為了防止各地諸侯的權威超過自身,經常將諸侯的爵位貶低。但是如此一來地方的管控就缺少了人選,于是國王就親命諸侯下級作為郡守去管控一方,這些郡守的地位來自于國王,所以他們唯王命是從。隨著王權的逐漸興盛,他們也成了一方的土皇帝,最后伴隨著國王的打擊而逐漸消失在塵土中。
一、諸侯退位郡守為王——盎格魯時期的郡守架空了諸侯成為地方主要官
英格蘭本來與歐陸隔海相望,但是在公元43年的一個晚上,為了帝國有一個新的行省的克勞迪烏斯第一次領著歐洲的精兵登上了不列顛群島,在數十年間征服了布列吞人。羅馬的入侵給當地的政治經濟文化傳來了不一樣的內容:英格蘭自此有了行省制度、教育、官員等等。雖然羅馬的入侵給布列吞人的經濟造成了嚴重毀壞,但是布列吞人也開始反過來學習羅馬的文化從而在某一日可以將羅馬人趕走。
羅馬在英格蘭的統治土崩瓦解之后,來自萊茵河的日耳曼人開始渡過海洋進入英國,經過了將近200年的擴張,英格蘭的中南部基本進入了盎格魯-撒克遜時期。隨著日耳曼人互相之間的連年戰爭,眾多的小型封建王國逐漸吞并形成了七個王國,也就是英格蘭的七國時期。在這個時期,因為沒有一個統一的政權,各地都只對自己的地盤有著嚴格掌控,郡守的職責也就逐漸多了起來。
在英語中,郡原指經濟轄區,羅馬時期就有少數地區經濟興盛而被設郡。到了盎格魯時期,一部分郡來自于被征服的小王國,像是蘇塞克斯郡等,一部分是原有大區劃分而來,像是薩福克郡等。最早的時候因為各個郡的重要度不一樣,郡守的權威也不盡相同。有的郡守是由諸侯總督或是皇室宗親擔任,還有可能掌握數郡。當時的方伯可以世襲郡守位置,掌握著數個郡的他們控制了地方人事人命跟財政稅收,還可以自行組織軍隊。
《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載:約825年,麥西亞國王……與他的五名郡長共同戰死沙場。
作為郡的第一長官,即使是皇室宗親,長期下去也會出現自己的小算盤,他們會想著積累自己的人脈軍隊來當一方的土皇帝不聽王命。所以在之后,國王會選擇重新劃分郡區,防止諸侯有著過多的土地,其次降低諸侯的爵位來限制諸侯,最后提升地方官員擔任郡守。
與方伯諸侯不同,國王直接任命郡守,郡守也只需要對國王負責。一開始因為諸侯仍然靠著數百年的積累有著自己的地位,郡守只能管控少量的稅收,作為諸侯的下屬,難以參與政治活動。到了公元10世紀左右,國王開始增多對于郡守的任用與提升,像是司法審判的權益從諸侯那轉移到了郡守手中。另一方面減少諸侯議會的開會時間同時增加郡守涉及的會議頻率,郡守一個月開會一次,諸侯一年只開會兩次。這樣一來,諸侯的政治活動逐漸被邊緣化,郡守的權威逐漸增多,郡守可以在日常政治管控中起到自己的作用。
在經濟方面,國王給予了郡守職權去監督市場交易,沒有他們的許可,所有的商品不得在私下相互交易買賣。這樣確保了郡守的稅收,有了經濟權,郡守在對上諸侯的時候說話也有了底氣。長期以往的政策下,郡守逐漸架空了之前叱咤一方的諸侯成了實際上的一方之主。
二、勇者終成惡龍——無限制的郡守權威導致郡守的腐敗現象嚴重
最早設置郡守之時,為了防止郡守的權威過多產生第二批諸侯,國王對郡守的監督十分嚴格:一旦有收取賄賂的郡守將直接免官還要受刑。而且防止郡守與上級官員相互私下聯系,一旦有官員之間互相包庇的情況,也會有嚴格的措施懲治。
但是作為管控稅收的主要官員,日久之后腐敗現象肯定會出現而且屢禁不止。當時的國王曾經警告地方郡守只能收取規定下的稅而不要多收稅。可以看到,在參與司法審判之后,郡守的政治軍事權與稅收權相互融匯,造成一方的稅收只由郡守說了算。不僅僅是增加稅目這么簡單,當時的郡守還會跟掌控了文化的主教一起強行征收教會稅、靈魂稅等。
隨后,伴隨著國王權威的下降,中央對于地方的郡守掌控逐漸不支,郡守行政官員成了不折不扣的貪官鮮恥之人,當地的居民都會談郡守而色變。在他們剛剛取代諸侯成為一方長官之時,他們盡心給國管控稅收,公平公正對每一個平民。但是這個時候他們已經失去了鐵面無私的心緒。向上級,他們與高級官員勾結瓜分稅收從而獲得上層官員的庇護,對于教會,他們相互之間幫助征收平民的口糧,不顧平民百姓的生死。在審判中,只要有人可以給他們足夠的賄賂,他們十分熱衷于顛倒對錯出賣公正。
但是這個時期的郡守已經成了地區上不可或缺的人物。之前給郡守召集會議的權威讓他們對于自己地區的政令可以為所欲為,肥沃的土地他們不會上交國王而是自己占用,自己收取相關稅金不上交。世襲的郡守造成這些土地也是世襲罔替,他們有著隨意買賣贈予土地的可能,這樣就可以通過土地來收買人心,有些皇室領地都在郡守的控制之下,可以不經過國王的王命就隨意處置這些地方。
他們還有著召集軍隊的軍權,一旦國王想要收回他們的地位,他們手下養的軍隊將對他們的反叛惟命是從。有些時候國王的軍隊戰斗起來還不一定比得上郡守們私下培養的軍隊,比較郡守有地有糧。
在這種情況下,國王開始考慮消減郡守的權威,就像是當年他們消滅諸侯的權力一樣。不然他們害怕自己將要受制于郡守的經濟管控而失去作為帝王的威嚴。
三、接受改造政令成熟——國王的政策轉變消減了郡守的各種職能
11世紀的時候,英國郡守的權勢極其巨大,有權在軍事重地自行任命官員,負責當地一切事務,這些貪婪的郡守向上瞞報收入,向下搜刮民膏,成了冗雜又無用的官員。在諾曼征服之后,國王威廉將郡守的轄區進行了拆分縮減,像是諾曼底公爵的地區劃分了10個小區,分別交給十個小官掌握,這些官員被叫做子爵,用來牽制郡守。
不同于郡守一開始的時候還需要聽命于各地的諸侯,子爵一開始就直接聽命于國王,并將郡守一人兼任經濟政治文化所有方面的職能進行了細分,部分郡守職能負責守衛邊關而不能干涉經濟政治活動。郡守的職權只限制于傳遞國王的政令、主持郡會議、進行日常的政策監督并且收取稅務。
在經濟方面,國王會對每一個地區的郡守統一設定稅收的標準,郡守不管收了多少稅金,都需要上繳固定數量,還設置了財政署來監督郡守收取稅金的標準,財政署只負責監督并向國王傳遞信息,不需要對郡守負責,也就讓郡守的經濟腐敗成本變多。
在任用方面,國王取消了郡守可以世襲的規定,開始任命郡守,這樣郡守不容易被一個家族長期掌握。新任命的郡守多數不是像之前那樣來自世族,而是新興的小貴族,更容易被國王管控,而且國王的任命讓更多的人選擇去討好國王而不是地方世族。
結語
在英格蘭的政治制度中,郡守是一個十分有標識性的官位。它從出現到繁榮,再到規范化,一方面體現了政治經濟制度的完善與分工明確化,另一方面也展現了王權的增強。一開始因為地方諸侯的權威過剩影響了皇權,郡守出現架空諸侯從而平定一方,并且掌管一方的各樣事務減輕國王負擔。但是隨著職能的聚集化,國王逐漸感受到了郡守對于自己的威脅。
在威廉時期,國王下了眾多王令來限制郡守的權威,展現王權的無上。郡守從不被人知的底層小官,一路進步成了地方不可缺少的大官,進入了英格蘭政治制度的中心,再到后來受到財政署以及國王的諸多限制,證明了隨著時間的前進,官員的劃分會精細化,監督會完善化,王權也在一步步的前進中逐漸成為獨一無二的存在。
參考資料:
《英國政體與官制史》
《英國政治制度史》
《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
《英國封建社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