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巧斷家產案-哲理故事
北宋時,侍郎李若谷在并州當太守。有一天,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跑來擊鼓鳴冤,說叔叔不認自己為侄,想要占有父母給自己留下來的家產。
這個男孩名字叫石娃,父母經商積攢了不少家產。兩個月前,父母帶石娃去幾百里之外走親戚,離開家時,父親委托自己的弟弟幫忙照料家里的生意。
可是,一家三口從親戚家返回的途中,父母竟染上風寒相繼去世,石娃一路費盡周折才回到家中,正準備進去,叔叔走出來大喝:“哪里來的野孩子?”他急忙說:“叔叔,我是石娃呀,這里是我的家。”不料,叔叔非但不肯相認,反而繼續呵斥道:“胡說,我根本沒有你這樣的侄子,快滾!”說著,“砰”的一下關上門,任憑石娃怎么叫,也不肯開門。
石娃沒有辦法,只好告狀。李太守聽完,沉吟了一會兒說道:“你再回去敲門,看到你的叔叔出來就揍他一頓!”石娃搖頭說不敢,李太守卻說:“你若想讓我審理此案,必須照我說的去做!”
石娃沒辦法,硬著頭皮回去,用力推開門,狠狠地踢了叔叔幾腳,然后轉身就跑。叔叔被氣壞了,也跑去找太守告狀,說侄子不懂尊卑之分,竟然動手打他。
李太守一聽,立刻怒喝道:“既然承認石娃是你的侄子,為什么還要霸占他的家產,你該當何罪?”叔叔聽了,又后悔又慚愧,只好低頭認罪。
原本說不清道不明的家務事,就這樣被太守化解了。有些難以解決的問題,采取迂回的辦法,往往更容易實現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