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跑掉的小偷不能抓-社會
表弟在美國留學,在一家大型超市兼職當保安,掙生活費。那天中午,表弟在巡視中發現,有名男子迅速從貨架上拿走一包洗衣粉,裝進內衣口袋后,若無其事地穿過收銀臺,又快速地跑出了超市大門。表弟追了上去,最終小偷束手就擒。表弟為此很得意。
經理知道了此事,把表弟叫到辦公室,說:“現在起,你被解雇了。”表弟愣了,不解地問:“難道我做錯了嗎?”經理說:“因為你嚴重違反了超市的規定。我再提醒你一下,即使有人偷拿了超市商品,如果他已跑出了超市大門,作為保安就絕不允許再去追趕,這樣做,是為了不使超市遭受更大的損失。你想一想,如果這個小偷是個殺人犯,而且他身上還帶著兇器呢?如果你沒能制伏他,反而讓他把你打成重傷或者打死呢?退一步講,你在追趕小偷的過程中,小偷情急之下摔傷了,或心臟病突然發作死亡了呢?如果上述情況真的發生了,商場為此承擔的經濟損失遠不止被偷去的商品價值,是要賠償一筆巨額費用的!這個賬你可以不去算,但我作為經理,卻要為你的莽撞行為埋單!這就是你被解雇的理由。”
只有了解和尊重所在國的文化理念,才能隨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