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做完后辭職單位會賠償嗎?
員工在工作中難免會受到一些傷害。員工在工作中因工作性質特殊或某些意外因素受到身體傷害,應認定為,用人單位發現后應及時送醫院救治。并應攜帶相應材料到相關機構辦理。那么工傷鑒定結束后,辭職單位會賠償嗎?
一、工傷鑒定做完后辭職單位會賠償嗎
工傷鑒定結束后離職原則上給予補償。
殘疾分級后將頒發證書。傷殘等級不實行“終身制”,勞動鑒定委員會必須定期對工傷殘疾人進行復查。如果殘疾有任何變化,級別也應相應改變。傷病殘人員需要鑒定的,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隨時給予鑒定。
二、鑒定程序:
工傷醫療期間治愈或者傷情相對穩定,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勞動者,應當開展、評估并定期復查。勞動鑒定程序如下:
1.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鑒定。特殊情況下,員工可以直接申請;
2.提供以前在醫院治療過的疾病、傷害和殘疾的原始病歷。因工致殘的,需持調查報告及相關材料;屬,需持有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提供的診斷資料;如果是精神病,需要持有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他情況,需持有說服力的證明,向勞動鑒定委員會報告;
3、勞動鑒定委員會應認真審核申請和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不清楚的情況不予受理;
4、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鑒定,并將鑒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告知企業和相關人員;
5.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委托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或者聘請有資質的醫生組成專家組,對鑒定人員進行醫學診斷;
6、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受傷或傷殘等級,并出具等級證書。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將鑒定結果通知企業和被鑒定的從業人員;
7.職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復核;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復查鑒定的最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鑒定機構作出。工傷職工及其家屬因申報工傷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與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機構發生爭議的,依照行政復議和行政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以上是對工傷鑒定做完后辭職單位賠償的詳細內容。通過閱讀以上內容,我們知道工傷認定對于員工來說非常重要。用人單位未及時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害人可以自行前往或者委托親屬代為前往或者自行申請。工傷認定是職工維權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