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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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在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已有多年,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因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擬引進合伙人進行共同經營。經乙方實地考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資金與甲方一起合伙經營位于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作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伙宗旨:雙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受益、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字號: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以現項目中的實物資產和甲方現有的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甲方實物資產及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價值雙方已確認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方式和份額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實物資產(具體資產清單見附件1)出資,計人民幣元;以商業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出資,計人民幣元;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出資金額合計貳拾捌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70%。
(二)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金額計人民幣拾貳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30%。
(三)本合伙項目出資金額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項目如需擴大生產規模的,經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額比例投入相應的資金,雙方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保持不變。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經營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響項目正常經營的;
⑤合伙人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資金額計30%的違約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內部購買其出資份額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經營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剩余財產按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進行結算分配。
(三)出資的轉讓。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權的期限為7天(自雙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計),過期無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可協商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原項目的份額比例確定。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林某某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
5、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生產人員;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7、擬定項目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實施;
8、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伙項目字號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
c、以合伙人名義或以合伙項目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將合伙財產或合伙項目的客戶往來款項借給他人的。
e、決定項目的財務制度;
f、決定合伙負責人的報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及決定會計人員工資薪酬;
i、決定管理人員、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
j、決定合伙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
k、補充協議約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項。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處理,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按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財產;但不能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在合伙協議生效后逾期3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處理,受讓人不能作為合伙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私自轉讓財產份額違約金比例按轉讓的財產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的,其行為無效,產生的法律責由該合伙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違約金比例按出質和對外擔保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確定退伙金額及違約金:
1、按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按年利率24%與實際合伙年限計算相應的利息加上出資金額一起支付給退伙合伙人。
2、合伙產生的未分配收益,退伙合伙人仍可享有相應份額。
3、合伙產生的虧損全部由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
4、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支付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30%的違約金。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擅自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伙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伙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手印):
時間:年月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梅縣新貴街的《盛城酒樓》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名稱:《盛城酒樓》經營地址:梅縣新縣城新貴街______________號門店。
第二條經營場所面積:一至四樓餐廳,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中餐及其他服務等。
第四條餐廳總資產估價:該餐廳原由甲乙雙方經營。現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餐廳資產估價為36萬元人民幣含:餐具、設備、裝修及其他資產。
第五條:入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12萬元入股經營。
第六條:合同簽訂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七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以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債伙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各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丙、三方將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估價并經三方確認后,退伙方按折舊估價后的股權比例分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十一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1.合伙事務的決定、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了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伙人的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三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有其他原因。
(三)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委托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剛甲乙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權比例分配承擔。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為成,提交梅縣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
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三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二人基于信任及對特色小吃市場的信心,經雙方共同努力,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寶應縣_____路_____號,開設一小吃店,經營項目有:湖南羅家炸臭豆腐、為食貓炸串。目前,生意已走入正軌,為了生意的長久健康發展,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的小吃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利用合伙人自身投資和勞動,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小吃店字號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
經營項目為特色小吃,范圍包括湖南羅家炸臭豆腐、為食貓炸串等。
總合資金額__________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乙雙方股份相等,各占50%。合伙協議簽訂當天,算清、了結以前賬目,以后經營賬目每天雙方對賬,每__________天清一次賬,并簽字確認。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對店面進行估價結算。雙方有權復印、保存相關賬單。
1、工資:員工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人/天,按月結算支付,每月考勤表由雙方簽字確認。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甲乙各得50%。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甲乙各承擔50%。
(一)入伙
1、本合伙不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店面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不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起訴至人民法院。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三)本協議經雙方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訂立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經營的項目
在甲方現有的(恒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家私城)的銷售鋪面的基礎上,由乙方注入資金,擴大生產和銷售,合伙經營藝術玻璃的生產和銷售(包括批發、零售)。
二、合伙經營的期限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至雙方協議解除合伙經營之日止。
三、合伙經營的方式和股權比例:
1、甲方以其現有的(恒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家私城)的銷售鋪面的使用權、轉讓權、處置權作為誠信的書面證明抵押給乙方,乙方按協議約定分三批注入30萬資金。
①第一批資金為10萬元,在本協議簽定的10日內,注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戶;
②甲乙雙方正常合作6個月后,乙方再次注入資金10萬元到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戶;
③本協議簽定1年期滿,項目經營呈現良性發展,乙方最后一次注入剩余的資金10萬。
2、合伙終止時,任何一方的.出資均由個人所有,乙方的投資三年期滿后收回成本。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以其現有的(恒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家私城)的銷售鋪面的資產評估價值持股40%,以其生產工藝技術和經營經驗,持股20%,
四、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
1、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乙方資金注入的不同時期分別實行以下的利潤分配方案。
①乙方首批資金注入的至6個月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80%和20%進行利潤分配;
②乙方第二批資金注入至1年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70%和30%進行利潤分配;
③乙方第三批資金注入至合伙經營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60%和40%進行利潤分配。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合伙經營期內項目生產和經營產生的風險和債務,其中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資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時,按股權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一方必須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承擔的部分,逾期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新入伙、退伙及股權的轉讓
1、新入伙必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新入伙人對入伙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甲乙雙方在約定的退伙條件出現或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可退伙,退火按現金結算。
3、股權轉讓由經雙方協商同意,向第三人轉讓的,第三方受讓人按新入伙對待。
六、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①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伙經營積累財產的所有權。 ②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涉及的業務、人事和財務管理,擁有重大事項平等表決權。③如甲方經營不善或出現決策錯誤,導致項目出現虧損,乙方享有退股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按協議約定共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作,分擔經營風險,共同承擔因合伙經營的債務。
七、禁止行為
1、未經過合伙人同意,禁止其以項目或合伙人名義進行私下的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的歸雙方共有,對合伙項目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從事與項目同類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任何有損本項目利益的活動。
3、合伙雙方任何一方接單、出單均須經公司財務簽字入電腦管理,不得私自出單。
4、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對合伙項目或另一方造成損失,須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八、合伙的終止及清算:
1、合伙經營期滿或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清算人為與甲乙雙方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15日內雙方未確定清算人的或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項目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項目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九、協議的補充或修改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名、蓋章(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五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廚具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以及技術優勢,經營廚具以及通風排煙設計安裝銷售維修,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______西安____公司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西安市蓮湖區勞動北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根據經營地址變換)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廚房設備的設計生產安裝維修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股權、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股權:______在合作期內甲方自愿給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為利益保障。
2、工資分配:______每月基本保障工資為2500元。(根據公司發展向上調節)
3、獎金盈余分配: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股份為依據,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職股東享受項目業績的千分之五。
4.債務承擔:______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5,獨立股東業績提成為
第五條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②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③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50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5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六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 二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裝飾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合伙經營裝飾公司,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斗,共創輝煌!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公司名字:監利縣合創美家裝飾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位于:監利縣容城鎮教育巷九號 ,面積:約150平方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室內裝飾裝潢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10年,20__年3月19日起,至20__年3月19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劉劍(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乙方劉忠平(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__年3月19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④未經合伙人同意私自出售另類產品時。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3年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其他公司事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甲方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七
合伙人甲:
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考查認定在_________合伙開設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甲出資金額__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出資金額__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權;④____________。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_________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_________(一)合伙期滿;_________(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_________(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八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貨車合伙經營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貨車一輛,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的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的______________%。購置貨車一輛,行駛證登記在名下,車輛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甲乙購置的貨車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用。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效益、共同獲利。經營中的事宜雙方進行協商,共同解決。由主要負責組織貨源及負責經營中的事宜,由負責駕駛該車輛。
三、利潤分配方案:
1、營運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即是利潤。
2、經營中的所有利潤,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3、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駕駛員工資按總營業額的%計算,以及負責組織貨源的電話費、誤工費等元。
四、其他:
1、如更換或轉讓車輛,按投資比例份額分配;每年12月30日前結算本年度的利潤分配。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后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九
甲方:桂又春(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徐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伙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桂又春負責全面工作,徐軍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軍占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桂又春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徐軍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桂又春、徐軍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占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桂又春、徐軍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伙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丁: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人經平等協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繁榮市場經濟,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四人合伙平均出資購買一條祥云017號自吸自卸挖沙船以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云航運公司的方式經營河沙生產銷售業務。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該船成功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云航運有限責任公司起,至該挖沙船掛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掛靠單位或者該船經營至報廢期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四人每人各出資計人民幣289000元,(貳拾捌萬玖仟園),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分別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伙總共出資共計人民幣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萬陸仟園)。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出資于 年 月 日前到賬。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分配范圍,以當年年度銷售河沙收入總額(到賬總額)為依據,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當年實際支出的合伙負責人工資、工人工資及保險費、掛靠費用、稅費、船的油料費、維修保養費用、協調關系的生活費通訊費、其他雜支費等等),再逐步累積提取壹拾萬園周轉資金(該資金專門用于合伙負責任人應對生意上周轉)之后,當年度剩余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原則上每月分配一次,以當月實際到賬的貨款為準,當月有利潤原則上可以分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現金分配。
2.債務承擔:承擔原則,債務由四位合伙人平均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合伙收人、存款、家庭房產等財產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追償,某合伙人在承擔了其他合伙人的債務份額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后,該合伙人有權利對另外的合伙人進行追償,包括追償其個人財產以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如存款及房產等)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并另行評估合伙股份價值、簽訂補充合伙協議。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的份額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予以繼承。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四位合伙人推舉蔣貴洪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負責挖沙船的掛靠、年檢等業務,②出售合伙的產品(河沙)開展生產經營及銷售業務,訂立合同等;③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負責挖沙船日常維修保養;④支付合伙債務;⑤負責財務收支及賬簿記錄和管理;負責每月利潤的分配和年末當年度總利潤的分配;⑥應當由合伙負責人管理的其他事項。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伙事務的監督;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和年度財務收支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生產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或者合伙人本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將船成功掛靠后正式生產營業時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南溪縣南溪鎮 ,本合同正本共兩頁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伙人乙:_______ (簽名按印)
合伙人丙: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伙人丁:______(簽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一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伙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伙,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伙人簽單事項合伙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伙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二
甲方:
乙方:
_______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于_______年4月1日,甲方因經營管理與財務狀況問題導致公司不能繼續維持,因此甲方出讓公司30%股權給予乙方作為繼續經營管理條件。有鑒于,甲方與乙方原于_______年4月7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現因種種原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資產分配
1、資產由固定資產和資金組成,分為前期投入和后期投入,以《股權轉讓協議》為時間界限,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以前的資產為前期投入,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以后產生的資產為后期投入。
2、現有資產包括:①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家具、電器、辦公用品等;②資金資產:房屋押金、銀行賬戶資金。
3、根據附件《股權轉讓協議》第一項第4條款,乙方不參與甲方前期投入資產分配,因此前期投入的'固定資產與資金歸甲方所有,后期個人投入的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附件:公司前期、后期投入固定資產清單)
二.責任分配
1、乙方繼續經營而后所支出的每一項費用并未與甲方(其他股權持有人)商議,也未經甲方同意。實屬個人自愿行為,因此甲方無任何責任。
2、因雙方經營不當、資金短缺問題導致公司倒閉,在解除合作關系之前已經產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均有責任按持股比例分攤。
三.賠付分配
1、公司倒閉所產生的學員賠付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繼續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員工工資和其他不明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
四.其他
1、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根據有關實際情況,就有關問題協商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共3人)各持一份,自雙方簽訂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附件:
1、北京西鼎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2、北京西鼎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前期、后期投入固定資產清單》
3、《免責說明》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三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學生街貴哥鹵肉卷的餐廳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合伙名稱:夏威咖啡休閑會所(合伙部分專指為二樓的餐廳),經營地址:
蕉城區鶴峰路6號金甸名苑101—102號店。
二樓餐廳,總面積____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中餐、西餐及其他服務等
該餐廳作為夏威咖啡休閑會所的一部分,原由甲方獨立經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二樓餐廳總資產估價為60萬元人民幣含:餐具、設備、裝修及其他資產。
乙方按餐廳總資產60萬元的10%入股經營,乙方以現金方式入股,計人民幣6萬元正。
二樓餐廳租金為20xx元/月,每年以10%比例遞增,一樓店面過道為公用部分,每月分攤租金1000元,合計月租金3000元列入餐廳成本核算。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合同簽訂二年內,乙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方將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估價并經雙方確認后,乙方按折舊估價后的股權比例分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
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伙人的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委托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
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權不理承擔。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為了綜合利用自身資金、管理、創意等各種資源,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經營一間酒吧,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酒吧名稱:____酒吧。
二、合伙經營項目、范圍: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范圍包括酒類銷售、中西式簡餐、茶、各種特色小吃等。
三、合伙期限:20____年3月1日起-20____年2月29日,為期3年;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期3年。
四、出資:本酒吧總資本合計人民幣萬元整。
1、甲方以現金收購原合伙人出資,及現金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60%乙方以原酒吧份額,及現金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40%,丙方以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折合股本13%),丙方出資只參與經營利潤分配,不參與實際財產、現金的清算分配;承擔個人份額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2、各合伙人的出資,由合伙負責人保管。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后清算返還。
五、盈余、工資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勞;如需另外征召雇員時三方協商解決。
2、盈余: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凈利潤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紅一次。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六、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因合伙人違法、或個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伙,責任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全部損失。
3、轉讓: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七、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實際經營執行人為丙方,丙方應認真管理、按時到崗、做好經營業務及賬務管理,對全體合伙人負責。
八、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義務: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伙人不得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酒吧利益的活動。
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解散:合伙期限屆滿;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合伙經營不善;被依法撤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合伙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各合伙人按出資比列承擔。
十、爭議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有爭議時,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可訴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壹份;如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雙方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五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生產,合作內容如下:
一、合作原則: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則進行合作,雙方自愿承擔合作義務及責任。
二、合作范圍:
生產、銷售并進行售后服務等運營活動(詳見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設立企業,并以自有技術(等技術,該技術研發成本計萬人民幣,市場估價約萬人民幣)同乙方合作。企業研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事務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資人民幣的形式入股甲方企業,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資款。
3、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營銷、售后等相關業務。乙方利用其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開發市場潛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四、所有權
各自現有技術歸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術不因合作方式而改變所有權屬性。在甲方現有技術上研發的設備、技術或產品等所有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和甲方企業所有。
五、甲方權利義務
1、設立企業,依法開展相關運營活動;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以自有技術為依托,開展新項目研發;
4、負責企業研發、采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相關事務;
5、財務管理并制作財務會計報告;
6、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利益分配;
7、決定甲方企業其他相關事務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出資,且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進行產品生產銷售及售后服務等事務;
3、有權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取紅利;
5、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甲方和甲方企業利益的任何活動:
6、不得干預甲方企業的研發、經營管理等活動;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業商業秘密。
七、利益分配
1、雙方本著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分配利益。甲方企業以稅后利潤的90%(提取10%作為售后維修準備金,待保修期過再做分配)按照甲乙雙方各自50%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該利益每個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開發或聯系到的業務不另外計報酬。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等要嚴格保密,并只限于甲方企業業務范圍內使用。在合作期間及合作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乙方不得使用此技術的技術方案、圖紙、軟件、程式自行研發生產或與其他第三人合作研發生產此類產品,亦不得將合作項目的技術方案、圖紙、軟件、程式等一切資料出售或透露給其他第三人。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合作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同、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甲方及甲方企業所有,乙方應遵守第八條規定嚴格保密。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企業繳付應付出資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2、因任何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企業的全部損失。
十、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書面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審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乙方實際出資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