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一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簽署并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并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并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于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后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并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并于活動結束后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布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群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并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二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衛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系。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張寨小學
20xx年9月5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三
為了減少在校外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1、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游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范于未然。請假期間,不準夜不歸宿、隨意亂跑、去向必須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2、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3、對學生擅自離校或者請假的,學校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告知后,該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4、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本協議由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為一學期,一學期后失效。本協議由學校存檔。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并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班級:學生姓名(簽字):
時間: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四
各位家長:
暑假將至,為了深入貫徹上級有關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確保學生暑假期間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的基礎上,特與學生及家長簽定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讓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子女騎自行車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走,過路口時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機動車輛,不在馬路上追逐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用電和消防安全:不讓子女隨意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危險的游戲,如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嬉戲,不模仿電視節目中的.危險動作。不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私自外出并教育子女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梁等處玩耍、逗留,不攀爬樹木、樓房、圍墻、橋欄等。外出時應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傷害、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嚴禁學生私自到溝塘、河壩、水庫去游泳,游泳須由家長陪同,注意雷雨天氣,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會上要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不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不參與打架斗毆,不毀壞公物。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去網吧、電子游戲室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防止不良行為習慣的滋生。
5、衛生安全:加強衛生、飲食習慣教育,不讓子女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隨便購買不衛生的零食,嚴防食物中毒。督促學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臉,勤洗澡,勤換衣,搞好個人衛生,注意室內通風換氣,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一旦發現學生有發熱、頭痛、咳嗽等癥狀,要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
6、此協議一式兩份,蓋章簽字后一份交回學校,另一份家長自行保存。
希望您與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在暑假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學生能夠安全愉快的度過暑假。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 校 蓋章:
鎮中心小學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五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有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密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器、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嚴禁學生購買零食、冷飲及不衛生的食品,學生違反規定購買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庫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理賠。
15、學生在已經投保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甲方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六
為了減少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1、把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游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范于未然。
2、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4、對曠課、缺勤的學生,班主任應盡量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5、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對夜不歸宿、隨意亂跑、不假而走的住校生,管理人員或班主任要及時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6、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或者相關活動,應負責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范圍內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安全預案。
7、適時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
8、對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告知后,該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及時掌握孩子上學前、放學后的行為動態,教育學生不允許在上、放學的路途中玩耍,做不安全的游戲,更不許打架。否則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進入“網吧”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戲,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打架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并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里有事,希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當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或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負責任。
9、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癥等情況,應及早告知校方(相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責。
10、學生在校行為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引發傷害事故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相應職責,承擔相應責任。
11、要求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盡量接送,四至六年級學生如果家庭離學校較遠,也要接送,以保證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現惡劣天氣時,家長或監護人要親自將學生護送到校門口(或到校門口接),保證其孩子上學及放學的人身安全。監護人要對住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不測。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并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單位:儀隴縣柳埡鎮小學校(蓋章) 班主任 (簽字):
班級: 學生姓名(簽字): 監護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七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八
甲方:寧安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九
甲方:仙桃市通海口小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通海口小學乘車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xx年9月1日——xxx年1月11日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xx年9月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十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小學生接送協議書合同范本。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十一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墻、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十二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住宿期間的人身安全,確保學生的健康成長,為同學們創一個更加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和《甘泉中學宿舍管理制度》,與該住宿生和其家長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家長(或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l、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子女放學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的,家長必須提前向班主任和住宿生管理老師打電話請假,返校后及時銷假。
4、子女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住宿管理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5、家長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給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
6、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7、告誡予女在住宿期間,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離校。
二、住宿生的責任。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規校紀。
2、遵守住宿生的各種制度要求。自覺維護宿舍樓內的安全。不打架斗毆,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不在樓內追打鬧、大聲喧嘩。按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嚴禁在樓內攀爬樓梯、門窗等,若因此出現的意外,后果自負。
4、按時離校和返校,并遵守交通法規。
5、保護宿舍樓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得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設備,嚴防觸電。
6、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不要帶進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問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8.對違紀的住宿生,住宿處將對其嚴厲處罰。屢教不改者,勒令退學。對嚴重違紀的住宿學生,學校將移交公安機關,追查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該家長和學生愿意入住并同意特此協議!
班 級學生簽字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甘泉中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十三
為了保障來我校學習的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各種傷害事故,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與家長簽定以下協議:
一、學生來校學習,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教室門口。學生來回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家長未按送學生或學生自行來校、離校而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規定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負責。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在教學時段內和教室范圍內的安全由學校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老師的教育管理,注意自身安全。學生因病、因事、因天氣惡劣不能到校上課,家長需提前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上課5分鐘學生未到教室,學校考勤老師將與家長聯系,核實情況。請家長在此期間內應保持在學校登記的電話暢通(家長在學校登記的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學校聯系不上家長而出現的后果由家長負責。
五、建議家長為孩子辦理“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您的孩子是否已在現就讀的學校辦理了上述保險(是、否)。未辦理的是否愿意在我校給孩子統一辦理(是、否)。
家長如同意上述協議,請您簽署意見并簽名。
xxx
20xx年xx月xx日
逃學學生安全協議書 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學生):
友好提示:
乙方:經典xx美術培訓中心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 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 請及時咨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后即視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 部條款。
為了加強經典xx美術班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 故的發生,明確經典 7 度美術班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 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 自愿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美術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 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 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學生的健 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⑸學校在學生進入美術培訓班后為學生購買人身保險。(險種及保額等在后 面另附詳細說明)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了解事實真相,依法 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1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了解學生在校 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 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 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賭博或 者變相賭博等嚴重違反美術培訓學校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 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 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 學校及時查找,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 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 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 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 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后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 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